玉簪折第三十七章 弱水深 上
场上一番惊心动魄,场外亦是惊心。
赢兰的脸色白了又白,端王眯了眯眼,缓声道:“不愧是紫微。”
诸良以弓为剑,将背后流矢一斩两截,其魄力固然不可小觑,但紫微神兵之力,以助之良多。
宁王同样目带欣赏,缓缓道:“不愧是诸策的儿子。”
赢兰的脸色难看到了极点。
她这辈子从来没有像现在这样——这么强烈地涌起过杀人的欲望,问道:“叔,你看见是谁发的那只箭了吗?”
宁王没有说话,端王摇了摇头,说道:“小兰儿,说你傻,你还真傻,是谁发的不重要,重要的是你看见了。”
赢兰沉着脸看向端王,端王被她那么一瞪,反倒笑了:“你看看你这个小东西,真是在皇贵妃身边待久了,连生气都和她一个模样。小姑娘家的,别这么严肃,老里老气的,谁会喜欢你?女人嘛,泼辣跋扈固然算是一种别样风情,但是最妙的还是温柔似水……”
见他越说越不像话,赢兰跺了跺脚,恨声道:“叔!你看皇叔,他又这么讨人厌!”
端王莞尔道:“你瞧,还是这样小女儿情态的比较好,你说是不是,皇兄?”
宁王道:“小宝不管怎样都很好。”
宁王这句话说得赢兰心花怒放,得意洋洋地又瞪了端王一眼。
端王挑了挑眉,说道:“这个性子……有母妃在,还被皇兄惯成这样,将来怎么嫁的出去?”
赢兰很想白他一眼,自己嫁不嫁得出去,关他什么事?不过好歹她虽然高兴,脑子还没有被烧掉,只等宁王开口:“小宝可是父皇唯一的孙女,怎么可能会愁嫁?”
赢兰没听到自己最想听到的话,但是有宁王这句话,她也心满意足。
草场上的射柳告一段落,诸良拔得头筹,赢兰自然深感与有荣焉。
惯例赐钞币与彩帛,诸良低垂下头,姿态不胜恭敬。
书歌冷冷一笑:“诸校尉真是好俊的功夫,可是只顾自己一味争先,却不顾人命,这难道就是武将之风了?”
他知道自己并不该开口,可是诸元以不敬论罚,方才射柳出了些乱子,诸法在乱马之中被踩踏得几无人形,连他平日交好的几家公子也或骨折或擦伤,就没一个完好的。看着诸良完完整整干干净净地站在这里,他的火气就噌噌地往上冒。
赢兰还没有开口,端王已经先摆了摆手,说道:“这话我可不爱听,下场之前都说了生死不论,刀箭无眼,这个时候来追究情急之为,又算什么事?”
书歌还想说什么,诸良忽然抬头,对着他微微一笑,道:“书公子说的极是,我方才之为,虽是迫不得已,也有些不妥当。其实这番魁首,并不应当是我,而是这位公子——他在我前头射中,大胜本应是他的囊中之物,若非他回首见我遇险,舍柳枝而救我,我现在可能已经和诸公子一般下场。”
一直没说话的某人没想到自己也会忽然被点名,见众人目光都落在自己身上,有了几分不自在,草草抱拳:“微臣萧诺,见过……”
端王拊掌轻笑道:“原来是萧将军的次子,难怪如此神勇过人。”
萧诺有些尴尬,但并不否定,而是顺着诸良的话头说了几句。
他算是明白了,方才那小子是早有准备,压根不需要自己瞎操心,也不会伤到一根毛发。
但是诸良既然平白送了这么个人情,他也乐得顺水推舟。
虽然这是头一次见这小子,但是萧诺早就知道自家老父曾经看在长姐萧诃的份上,破例收过一个无父无母的少年为徒。
既然是父亲的徒弟,那自然是他们萧氏的人。书氏又有什么了不起?胆敢欺负他们的人?
萧长夜虽是儒将,但这个次子却是天生和文字合不来,叫他读书和要他命没有两样。萧诺是个粗人,而且是书歌最看不起的那种,大字都不识几个的粗人。
可是几句话下来,书歌却被挤兑得脸色一阵白一阵红。
最终判定的结果,以萧诺为魁首,诸良次之,禁军统领凌轻色的长子凌曲雪再次之。
领赏的时候,诸良毫不避讳地朝书歌的方向轻轻一笑。
书歌脸色铁青。若非有二王和沉玉郡主在场,早便拂袖而去。
诸良很清楚,自己已经激怒了这位名扬天下的大才子,以及包括诸氏在内,和书氏连通一气的数个门阀。
既然见了血,今日之事,恐怕无法善了。
书歌是个手无缚鸡之力的文弱书生,上了马背,连一把剑都举不起。
可他是书氏唯一的男嗣,是书相唯一的儿子,弦雅公唯一的弟弟,甚至还是宁王的妻弟。他或许一直自认为,想要碾死自己,就和碾死一只蚂蚁一样的容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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