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0章 公审风云(二)(2/2)

作者:何易

大明天雄军第20章 公审风云(二)

“孙长史,现在通报恐怕有点晚了,本县已经上奏朝廷。</p>

孙长史借潞王之名,四处鲸吞民财,设立暗桩,收留江洋大盗,勾连流寇,意图谋反。”</p>

孙之卿气的用手指着林知县说:“你,你,你这是欲加之罪。”</p>

“孙长史,你以为同福客栈掌柜本是你孙家家奴,本县岂会不知。</p>

而在东明,你还有三处资产,本县在查处时,共捉拿十名通缉要犯。</p>

孙长史,凡涉及到通匪,旁人躲之唯恐不及。</p>

就算同福客栈是潞王资产,得知此事恐怕都得上表陈情,撇清关系。</p>

你孙长史狐假虎威之辈,若不是有不可告人的秘密,何敢帽这天下之大不韪,来责问本县。</p>

敢问孙长史,本县是否欲加之罪否?来人,给我拿下。”</p>

孙之卿慌了急忙道:“姓林的,你不过是七品知县,无权捉拿本官。”</p>

“孙长史,本县是没有权力捉拿你,可锦衣卫有,锦衣卫何在?速速拿下此獠。以待皇上发落。”</p>

一场公审大会,让吃瓜群众吃了好几个瓜,于是东明街头巷尾议论纷纷。</p>

东明的某悦来茶馆,宋亮一边喝着茶,一边对几个同伴说:“今天这个什么公审大会,比起以往的庙会都热闹。</p>

审判也很公允,有当场杀头的,也有当堂释放的。</p>

该死的就不说了,就说那些当堂释放的,这要在以往,被官府抓了,管你有罪没罪,不死也得脱层皮。”</p>

于是一个人接着说:“可不是吗,要不怎么会有破家的知府,灭门的县令之说。</p>

俺可是听说,被释放的几人家人,都带着家当来赎人。钱没花出去,结果人就放了。”</p>

又一个人说:“你们还不知道吧,有几个释放出来的人,见反正家里的家当都变卖了,都索性打算在东明落户不走了。”</p>

于是宋亮就说:“这要是俺,俺也会这么做,俺们老百姓,盼望那些荣华富贵,高官厚禄都是虚的。</p>

不如指望有个好父母官,过几天安生日子,比啥都强。”</p>

“可不是吗?俺看这林知县比起比起当年的卢知府不遑多让,乃是大明不可多得的好官。</p>

唉,就是可惜了卢知府……”</p>

“这你们就孤陋寡闻了。</p>

俺听说林知县和卢知府乃是同科进士,知交好友。</p>

本来官至江浙一个什么府的知府。</p>

卢知府遇难后,林知县上书为卢知府申冤,痛骂高起潜那个阉贼,才贬黜为东明知县。”</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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