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工人之初入坑(2/2)

作者:伞骨练拔剑

93的成长故事打工人之初入坑

“是金子终究会发光的。”我想起这句谚语,也是我心中潜藏的小小希望。“时得俸禄几量,果腹而已”,是我当时的真时写照,对应陶渊明则是:“公田只利,足以为酒。”之后的好多岁月,都是浑浑噩噩,因为之前的那些不知道,所以得过且过,因为一次“将就”,所以处处将就。

既来之则安之是吗?那别人不愿意干的事,你干不干?别人不愿意出的差,你去不去?别人偷懒推卸责任甩锅给你,你背不背?

答案都是肯定的,因为我选择了将就,就对自己没了要求,对工作没了要求,不要求好,也就不在意各种不好。

这种另类的“打工”,无异于做奴隶。老板一声令下,火车晚点我熬夜也等了,雾再大,路面都看不清,多危险的路,我们也得开着车子过了,多累的活,是不是节假日,加多少班,都得在要求时间内干完,而且薪资是固定的,绩效得看老板心情。没有业务了,老板说,你给我当业务员发掘业务吧,一单给你5个点提成。我也得把号码部上的电话打完。

这样一份打杂的工作,我做了两年。当然,因为业务少,所以我们忙的时间不是太多,大多数时间都很闲。没有外出的时候,每天也不用打卡,大多数时间,比领导先到办公室,下班比领导后走就行了。

直到后来,老板半年没有谈下新的业务,所以人事走了,团队就不用这个职位了。老板托同事给我说:现在没业务,我还年轻,不应该这样闲着,可以去找找其他公司事情做了。

我如梦初醒,一边更新简历,一边想:这两年来,我做了啥,学到了啥,有了什么成长?技术,学了一些浅显的硬件安装,都不能称之为“技术”。处理问题的能力,只能说有了一些经验和锻炼,而没有新东西。看过的书,很少,接触的核心软件技术,都没掌握。

随着年纪成长的,除了体重,就是明白了公司的账务合同关系,个人与公司的关系:打工就是打工,别把自己当成了老板。没有所有权和股权,你只是“二八定律”中外围八成随时可舍去的部分。

陶渊明辞官回家,选择了自己喜欢的生活方式,“悠然现南山”。而我,还在打工的路上挣扎求存,只是更加明确了自身的定位,看到了自己的路,也正寻找着自己的“南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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