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四章 紫微弓 上(2/2)

作者:千夜弦华

玉簪折第三十四章 紫微弓 上

但神兵如紫微,萧、抚、渊穹无一不是精挑细选,取六材干、角、筋、胶、丝、漆,定以其时,聚巧者而和之。冬剖干、春治角、夏治筋,至秋方合拢诸材,再于寒冬定型打磨。所谓宝剑锋自磨砺出,战弓之讲究,亦分毫不在千锤百炼之下。

宁王道:“既是紫微之身,又岂能匏瓜空悬?”

这话里深意幽远,在宁王身后的书歌不由微微一震。

赢兰只道宁王对诸良另眼相看,心中甜蜜,目光错也不错地看着他。

诸良站起身来,接过紫微。

书歌忽然开口笑道:“殿下,臣有些话,想对郡主说。”

赢兰有些诧异。

她虽然长于深宫,但对书歌也绝不陌生,一是因为书歌是书雅唯一的弟弟,二是他的才名实在太高,把她都给压得抬不起头来。

赢兰素有早慧盛名,六岁能为句,九岁便可出口成章,十岁出头,无需凝神,随手便是一篇锦绣文章,琴棋书画皆由王皇贵妃亲点的一代大家教授,样样皆精,尤其是一手琴艺,一曲高山流水,连皇帝都颇为赞许。

夜澜宗室朝臣之家里和她一般大的孩儿,几乎没有哪一个是能及得上她一半风头的。

但每每提及这一代的神童、天才之类,她却从来排不上魁首,就是因为书歌。

书歌少年成名,惊采绝艳。六岁时笔下龙骧豹变,书如鸿鹄高飞,弄翅颉颃,九岁时画中风云变幻,如锥落沙,十一岁雅擅龙笛,一曲只应天上有,十四岁时已是落纸云烟,汪洋恣肆,一扫夜澜文坛喜藻饰之华靡,时人称之“执笔惊风雨,落墨动鬼神”。连素来眼高于顶的大司马王狂,也亲赞曰:“口吐琼音,手挥霄翰,弹毫珠零,落纸锦粲。”

简单来说,如果赢兰是个普通级别的神童或者天才,书歌就是个神童中的神童,天才中的天才。

随着书歌年岁渐长,其盛名已不在其姐“璇玑才女”之下。赢兰曾经听说过有人私下议论,书弦乃是当世第一才女,书歌合该是当世第一才子。

赢兰对这种说法不以为然。

书弦是她心目中唯一的皇婶,生时是好皇婶,死了就是好上加好的皇婶。书歌是书弦和书雅的弟弟,她当然不会特意厌恶他,但是这么多年来一直被压得死死的无法翻身,也生不出什么好感来。

唯一可能让她对书歌改变想法的事情,就是把书歌带到校场和她较量一番——她听书雅说过,书歌是个标准的文弱书生,连只死鸡都不敢绑,她好歹还是赢氏子孙,会那么些一招半式——然后让她把书歌打个落花流水,一吐多年之郁气。

赢兰瘪了瘪嘴,眼神有几分飘忽。

宁王几不可察地一颔首,书歌继续道:“郡主博闻强识,定然听过前朝一首《摸鱼儿》,‘问世间情为何物,直教生死相许!’”

纵然书歌并无相争之意,但赢兰哪里肯“认输”,立即接口道:“……天南地北□□客,老翅几回寒暑。欢乐趣,离别苦,就中更有痴儿女。君应有语:渺万里层云,千山暮雪,只影向谁去。横汾路,寂寞当年箫鼓,荒烟依旧平楚。招魂楚些何嗟及,山鬼暗啼风雨。天也妒,未信与,莺儿燕子俱黄土。千秋万古,为留待骚人,狂歌痛饮,来访雁丘处。”

赢兰一口气背完,背得时候自觉又快又好,没有半点不如人。

但背完之后,真是恨不得把自己的嘴巴撕烂。

她平时其实并不是这么不知进退的蠢人,可是书歌的笑容令她怎么看怎么不舒服,再加上又是在诸良面前,她更是不肯相让,此刻简直想要找个坑把自己埋了。

书歌含笑颔首,道:“郡主可知,这词里的天南地北□□客指的是什么?”

赢兰额角青筋抽搐,觉得自己的才名又被书歌侮辱了一遍。

她几乎想学着秦王平日的“呵呵”冷笑,但是看在诸良在场,还是忍了下来。特意放软了声音,显得自己又柔弱又可怜又可爱,说道:“既然是雁丘,自然指的是大雁。”

她一口细牙如珠似玉,声音更是柔嫩如弱柳,不胜莺飞,楚楚动人。书歌不由也跟着放软了声音:“那郡主可知,词人为何挥就此词?”

赢兰有些迟疑,她心下当然清楚,却不知书歌这一番话到底是何意。

书歌已经自顾自道:“词人赴试并州,道逢捕雁者,那猎人获一雁杀之,另一只雁虽幸而脱网,却悲鸣不去,竟自投于地而死。词人因此买下两只大雁,葬之汾水之上,垒石为识,号曰‘雁丘’。”

诸良已隐隐明白过来。

书歌面上笑意隐约,说道:“鸿雁性情忠贞,一旦有偶,便是一生一世,一只身遭不测,另一只必不肯独活,或投石而亡,或郁郁寡终。诸校尉少年英才,区区一只雁子自然手到擒来,只是这雁此时形单影只,他时必定有偶,若是独独射杀这一只,反倒拆了这成双成对,令另一只白白死了。臣斗胆想,倒不如另择时辰,待大雁齐飞,一箭双雕,既显了诸校尉武功高强,又全了鸿雁鹣鲽之情。”

赢兰被唬了一跳,她本来见宁王给诸良赐弓,心里只有欣喜不胜,压根没往其他方面想。被书歌这么一讲,当年皇帝强迫她射杀鸳鸯的事情又浮出脑海,只觉得心中一片阴翳,瘆的慌。

她慌忙扯了宁王的袖子:“叔,我不要射大雁了!你别让阿良射了!”

阿良。

旧时的称谓便这样自然地从舌尖落下,她浑然不觉。

书歌眼眸微眯,迅速扫了诸良一眼,却见他神情不动,既无惶恐,也无欣喜。宠辱不惊。

宁王道:“当真不要了?”

赢兰头摇得和个拨浪鼓似的:“不要了不要了!死雁子有什么好,血淋淋的,瞪着眼睛,多吓人!让它们好好在天上飞,一双一对的,那才好看呢!”

书歌笑道:“臣曾闻弓马一道,精研熟娴者,穿杨贯虱,百步射人,万无一失。”他看向诸良,笑容分外潇洒磊落,“既然郡主心性仁善,不喜见血,我建议诸校尉不防换个靶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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