糙汉宠妻:重生六零娇娇媳第710章
既然于村长要去于家村,于若曦也乐得一同过去。
她赶着回蜂窝煤厂,那边事情还很多,两个孩子在家,就算有叶建斌看着,可万一他忙着上班了,连去托儿所都没人接送。
等他们拿着火把出发,刘青山居然意外拿了把手电出来。
惹得于若曦好似看稀奇物件一样盯着看。
“没见过吧?”
刘青山得意得很:“儿媳妇过门时的陪嫁,一直放在那,没舍得用。今晚想着赶夜路才拿出来。”
准确来说,就是拿出来显摆。
这年头的手电筒金贵得很,还属于三大件。一般只有有钱人才能拥有,属于高消费品。
俗话说:“败家子,三样儿,车子,手表,电棒儿。”
那电棒儿就是指的手电筒。
当然,三大件在各个地方也各有不同。至少,在叶家湾于若曦就很少见到。
“确实稀奇,照路都这么亮堂,难怪你舍不得拿出来用。”
于文礼的语气酸溜溜的。
眼馋得紧,他家可没有这么精贵的好东西。
“害!你以为我不想拿出来?儿媳妇看的紧,轻易不拿出来。这不,今晚还是她高兴了,才主动拿给我用一晚,明天就得还给她。”
乡下地方很难买到电池替换。要买,得进城。
对乡下人来说,进一趟城不光一整天都挣不到工分,还得花路费钱,太浪费。
“愿意拿给你用,你儿媳妇已经很孝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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