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德绑架?对不起,我只讲法律第52章 构成敲诈罪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作为原告的颂轶看着被告席杨康曹静云两人阴沉的脸色,心中却难以在声处丝毫波动,在杨锦荣的开导下,她已经不会再去怜悯杨康等人了!
颂轶陈述过后,重新坐回原告席。
“被告,你们有什么要说的?”
法官开口,庭审进入被告陈述环节。
曹静云欲言又止,她想为自己辩解,但大脑一片空白。
说到底,她不过是一个高中生,那么见过这样场面?
“我不服!”
杨康刚开始还在害怕担心,但坐在被告席上,他已经彻底没有退路。
与其一言不发,等待宣判结果降临在自己头上,不如争取一下!
“当初是她说要资助我们,虽然合同上写着是资助费,要用于学业,但那些都是我们的日常生活,日常生活问题都没有解决,又怎么专心去学习。”
杨康企图胡搅蛮缠,诡辩着。
“再说了,她当初如果能多给我们一点钱,事情至于闹成现在这样吗?
她明明那么有钱,多给我一点怎么了?”
说着说着,杨康情绪逐渐激动。
在他看来本应就是如此,既然资助了多给一点钱,他也不会在生活上抠抠搜搜,也不会把资助费用在其他地方,更不会坐在这里接受法庭审判。
“被告请保持冷静,注意法庭秩序!”
杨康愈发激动,一旁的书记员出声警告。
冷漠微略带威严的声音响起,让杨康恢复平静。
他欲言又止,最终还是脸色难看地坐了回去。
“下面请原告出示杨康等人诈骗行为的相关证据。”
随着法官宣布进入举证环节。早已经打印好的资助合同和转账记录被一一列举出来,摆在法官与陪审团面前。
每一笔转账或大或小,一个月下来都有小几千块。
甚至对杨康的转账最多时候,一月高达上万元!
一笔笔转账记录怎么看都不是简简单单用在学业上。
如果老杨此刻也在法庭,就会觉得理所应当。
因为这些钱不但要资助杨康的生活费,还得给自己还车贷,还得维系家庭日常开销,稍微多一点肯定可以理解的。
面对一系列的证据,杨康双手死死的按在桌子上,即使脸色铁青,却憋不出一句话来。
这些证据都是死证,他再怎么诡辩也无济于事。
砰!
法槌敲响,法官威严声音再次响起。
“经过魔都经央区第三人民法院法院七号庭,庭审一致决定:
被告杨康,曹静云四年前接受原告颂轶资助,双方自愿签订资助合同,所有资助费用都用与学业,后续两人又以各种名义和原告索要资助费。
四年间,杨康累积骗取资助费二十万,曹静云累积骗取资助费十五万!
被告行为构成诈骗罪,涉及财物数额巨大,行为影响恶劣。
根据刑法第二百六十六条六十八款规定,诈骗公私财产数额巨大或者有其他严重情节的,处三年以上十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审判量刑判处被告杨康曹静云两人归还全部诈骗所得财产,判处有期徒刑六年!
以上判决,自审理之日起,一周内不服判决可上诉,二审判决后正式生效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