耻痕笔记二月十一日
早上。
七点准。
定了五点半的闹钟,响了后,我把闹钟推迟一小时,然后就行了,六点十几分自动醒来,然后去哔站评论区偷了几个评论,拿着这些评论去微头条和百家号发表了。
一来一回,时间来到了七点。
此时已经七点零二分了。
我又耽误了两分钟。
恐怕还有耽误两三分钟。
今天虽然起得不早,但也不晚,肯定是要写书了,但我可不知道自己是不是真的去写的。
但,一定要写,不写,就完犊子了。
我真的真的,不愿进厂打工。
这世界上最轻松的活就是写作。
我连最轻松的活都拒绝了,还怎么走到简伯狐那一步?
写书,应该是一件极为简单的事,但我总是把他当成极为困难的事。
不写,我去写书了。
——
哈哈哈!
我今天没写小说,好像写了几百字,然后出去玩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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