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武庚纪打开洪荒世界第一百一十章 幻岛之主的彩礼
经过一段时间相处,金麟发现不怒尊者和枯叶尊者完全是两个极端。不怒尊者感觉就像是个哑巴,一句话不说,也不理会别人。而枯叶尊者则是一个话唠,叽叽喳喳说个不停,老是拉着金麟东聊西扯的,弄得金麟头都大了。
这一趟下来,金麟得出一个结论,幻岛六强尊者基本没有一个正常的。
最后,金麟直接拉着素知跑路了。
接下来,两人继续在幻岛到处游玩,绕了一个大圈,回到他们的出发点。
“你们准备回去了?”幻岛尊者一如既往地斜躺在仙雾中。
“是的,我们也该回去准备婚礼了!”金麟点了点头。
“好,我有几个东西给你,算是素知出嫁的彩礼!”幻岛之主说道。
话音未落,几道亮光从仙雾中飞出,飘在金麟身前。
四块玉佩,一颗人头大的冰钻,一股骇人的寒气从冰钻中传出,令素知打了个冷战,即便是金麟也感觉肌肤生冷,生起一层鸡皮疙瘩。
“这四块玉佩是我用神元凝聚的,叫做造化之愈,它可以令佩戴者保持最巅峰的状态,也能够令濒死之人瞬间复原。”
“另一个极冰之核,它里面的极寒之力非常强大,一旦破碎,它可以瞬间将人冻住,哪怕是你,就算不会冻住也好不到哪里去!”
“这些算是我这傻女儿出嫁的彩礼了!”
“多谢母亲大人成全!”金麟躬身谢道,没想到幻岛之主这么懂人类社会的礼节,而且还这么大方。
所以,他也不能太失礼。于是,他拿出一册金书,外壳烫着四个大字——造化之秘!
金麟将其送入迷雾中,道:“母亲,这是小婿的一点心意,还请您手下!”
幻岛之主一拂手,便将其收到身前,道:“你的心意我收下了,你们也该回去好好准备了!”
“嗯!”
于是,金麟带着素知回到神殿。
朝歌城,子羽与商王子受肩并肩站在城墙上。
“你真的决定了吗?”子羽低声问道。
“人类,不应该做神的奴隶!父王曾经尝试过,虽然失败了,但也令我更加坚定心中的念头。人类,需要一个扛旗人,需要一个引导者,我自然当仁不让。即便是失败,我也能点燃人类心头反抗神族的火苗,最终它会变成熊熊大火,将那些高高在上的神族焚烧成一缕灰烬!”
商王满脸斗志,眼中燃烧着熊熊火焰,对于神族没有丝毫畏惧!
“神族很强大!哪怕是殿主那等强者,也不会否认神族的强大!在那里,我见到了天间六部,曾经的最强战将——斗部大神天魁,他身上那强大的气息令人望而生畏。据殿主说,天魁并不是神族最强者,他上面还有圣王。那才是神族顶尖的存在,他们每一个都能轻易击败天魁。
“而那个号称众神之主的天,更是深不可测。每次殿主提及他时,脸色都十分凝重。要知道,他对于那些圣王都是不屑一顾的!”
子羽脸色十分沉重,能让殿主感到压力沉沉的天,他的实力又应该有多强大?哪怕是他天不怕地不怕,也明白自己等人对上绝对是鸡蛋碰石头,他并不想面对这种近乎无法战胜的敌人。
“哈哈,那又如何?只能说明天很强大,但是,神族并非不可战胜。只要能将一个神打倒,那就能给众人一缕曙光——神,并非不可战胜。这样,我所做的就有意义了!”商王大笑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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