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0章 大漠风光心坚如石体健如驼(1/2)

作者:贫道爱烫头

我的夫人是神捕第190章 大漠风光心坚如石体健如驼

这里是马连河畔的一个小镇。

烈日,风沙,黄土,贫穷。

衣不蔽体的妇人,牵着面有菜色的孩童,在木板门后闪缩窥人。

实话实说,这里比君山更加适合作为丐帮总舵,因为这里实在太穷了。

但穷和富要看对比,与姑苏、金陵相比,这里简直是乞丐都不愿意来。

可如果与周围的村镇相比,这座小镇已可算是富裕繁华,因为附近五十里以内,这里是唯一有水井的地方。

黄土飞扬,街旁小酒铺的掌柜,正不停地用炊帚拂着烙饼上的风沙。

他只要手一停,饼上就会积一层牛油般的黄土,这样的面饼,在这种穷苦的地方,已可算是绝对的美味了。

这么一个鸟不语花不香鸡不飞狗不跳兔子不拉屎的地方,和风流潇洒的楚留香,绝无一丝一毫的相关。

楚留香却骑马赶了五天路,把自己累的灰头土脸,终于到了这破地方。

不是非要来这处地方,而是顺着黑珍珠留下的线索,追到了这里,他想找个地方休息一夜,然后继续追。

万没想到,竟然遇到了胡铁花。

他已经七年没见过胡铁花了。

上一次见面也是夏天,地点是金陵莫愁湖,莫愁湖上的荷花开得很美。

楚留香,胡铁花,姬冰雁,还有华山派的“清风女剑客”高亚男。

他们把荷叶卷成酒杯喝酒,喝一杯酒,抛一张荷叶,不知喝了多少,只记得那条船几乎被荷叶塞满。

就在荷叶堆的比鼻子高的时候,胡铁花借着酒劲向高亚男求亲,高亚男答应了,然后胡铁花就跑了。

高亚男找了胡铁花七年,胡铁花躲了高亚男七年,不喜欢么?心中自然是喜欢的,但喜欢不代表成亲。

胡铁花对婚姻有刻骨的恐惧,他是比楚留香更浪子的人,绝不会成亲。

胡铁花跑了,姬冰雁也离开了。

楚留香的双翼没了七年,固然闯出更大的名声,但总觉得缺了点什么。

如今寻到胡铁花,楚留香觉得非常开心,对于战胜沙漠的信心,不免多了三四成,大概就是三四成吧。

毕竟,哪怕是楚留香,也没有改变天地自然的能力,他只是楚留香,不是能够改变天地气象的绝世强人。

仅凭楚留香和胡铁花,当然也是无法战胜沙漠的,他们要去寻另一人。

姬冰雁!

沙漠上的大财主之一!

须知丝绸之路乃财富之路、黄金之路,富商巨贾云集,财富在这里算不得什么,因为这里到处都是富翁。

但如果拥有的财富足够多,还是能够获得足够多的尊重。

姬冰雁就是能令本地商人肃然起敬的一个,这就表示像他这样的富翁,无论在什么地方都非常非常少了。

他并没有做什么固定生意,只要是赚钱的生意,他都插上一脚。

在这处庞大的绿洲内,每天若能赚进十两银子,就有一两是属于他的。

一个人能够用七年时间,白手起家赚到如此多的财富,必然会更加值得尊重,甚至不仅是因为他姓“姬”。

在这里,没人不知道姬冰雁。

只是随意问了问路,楚留香和胡铁花便寻到了姬冰雁的府邸。

身材魁伟、巨灵神般的门房,将他们引入木叶森森的院子,两个穿着一尘不染的白色长衫的少年,彬彬有礼的将他们两人带进宽敞而华丽的客厅。

客厅堂挂着几重竹帘,把夏日的暑气全都隔在帘外,微风吹动竹帘,重帘中似有燕子在飞翔。

很难想象,在这黄沙大漠,竟然还有如此清雅的园林,还有如此富贵的气象,还有如此大家族才有的底蕴。

楚留香来的很快,但有个人比楚留香来的更快,那个人就是李瑾瑜。

李瑾瑜从不会委屈自己,更不可能去鸟不拉屎的破地方,接到楚留香的传信之后,立刻便动身去找姬冰雁。

李瑾瑜当然可以找姬冰雁。

在这茫茫黄沙大漠,如果有一个人是李瑾瑜的朋友,那一定是姬冰雁。

两人并非白首如新、倾盖如故的至交好友,而是通过不断地接触,一次次做生意,一点一点的成为朋友。

很多人都知道,这处绿洲,十分之一的利润属于姬冰雁。

很少有人知道,姬冰雁如果赚取十两银子,其中三两是属于李瑾瑜的。

李瑾瑜是他的大股东。

早在挖连城宝藏之前,李瑾瑜便挖了几处小宝藏,在西域之地做生意,姬冰雁就是李瑾瑜最大的合作者。

嗯……其实最开始是销赃!

宝藏内的珠宝不好在中原出手,只能在这种龙蛇混杂之地出手。

此后的连城宝藏、地宫宝藏、徐敬业宝藏,也有一部分给了姬冰雁。

大多数人只知道李瑾瑜通过巨鲸帮做海运生意,知道李瑾瑜通过姬冰雁做西域生意的,却没有几个。

怎么说呢,谨慎,就是谨慎!

楚留香并未等待太久,四个白衣如雪的少女,已抬着软榻走了进来。

一个人斜斜倒在软榻上,口中大笑道:“楚留香、胡疯子,想不到你们这两个醉鬼,竟还没有忘了我。”

他虽在开怀大笑,但一双眼睛仍锐利得如同鸷鹰。

懒惰、迟钝、犹豫不决,是大多数人通常有的毛病,但无论什么时候,无论是谁,也休想在他这张棱角突出的脸庞上,找出丝毫这种神情来。

他就像是精明和强锐的化身。

也只有这样的人,才能在这吃人不吐骨头的鬼地方,闯出这等名号。

李瑾瑜没那么大的架子,拿着一壶葡萄美酒走出,冰蚕寒气一闪而过,已变成冰镇葡萄酒,甚至还有冰块。

“来!喝一杯!去去暑气!”

胡铁花从不拒绝任何酒,尤其在这热死人的天气,那就更加不会拒绝。

楚留香道:“我实在是想不到,你们两个是怎么成为朋友的。”

李瑾瑜笑道:“我也不知道,只能说我们两个可能比较合得来吧。”

胡铁花道:“你这双桃花眼比老臭虫更甚,和死公鸡怎么合得来?”

李瑾瑜道:“我们两个都非常喜欢享受,也非常的擅长赚钱。”

楚留香道:“姬冰雁能赚到钱我相信,你的钱不都是捡来的么?”

李瑾瑜道:“捡来的钱,从来不会有人珍惜,会很快花完,唯有用能力赚来的钱,才能长长久久的保存。”

楚留香道:“你怎么知道,我会来这里?你似乎早就知道这一点!”

李瑾瑜道:“黄沙大漠中的危险实在是太多,如果没有熟悉沙漠气候的人带路,那绝对是取死之道。”

黄沙大漠,白天热得恨不得把皮剥下,晚上冷得可以把血都冻起来。

山丘霎那间就可能变为平地,平地眨眼间就可以变作山丘。

天连着地,地连着天,让人连东西南北都分不清,长期生活在沙漠的人的方言,寻常人根本就听不懂。

即便运气好,没有遇到沙暴,仅仅只是干渴,就能让人变成一具干尸。

如果遇到黑沙暴,即便是四大神侯级别的高手,也会非常的危险。

姬冰雁道:“如果你们两个就这么去大漠,后果只有死路一条。”

楚留香道:“别人能活多久,我们也能活多久,除非沙漠里全是死人,否则我们也一样能够活下去。”

姬冰雁冷笑道:“不一样。”

胡铁花道:“确实不一样,我们的武功更高一些,能活的更久。”

姬冰雁道:“是死得更快,如果存着这种心思进入大漠,除非你们是无上大宗师,否则很难活过十天。”

胡铁花怒道:“你看不起我?”

姬冰雁道:“你们的心、你们的骨头,早已被酒肉、被女人、被太舒服的生活所软化了,沙漠里的生活,已远远不是你们所能适应的。”

胡铁花道:“我在比这里贫穷一百倍的地方,生活了将近四年。”

“他们为减少身体里的水消耗,能几天不说话,也不动,你们能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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