崇祯重振大明第98章 地方行政区划
但是一个省管辖数十上百个县,显然管不过来。再加上要分割地方军阀,北洋政府保留了道,变成省道县三级体系。
省道县这个体系没有维持多久,国民政府推翻北洋政府后,按照省县两级体系废除了道。后来发现不便,又设置行政督察区,仍旧称得上三级体系。
到了新中国,演变成省、地区、县。后来地区大多被改为地级市,变成省市县三级体系。
所以在朱由检心中,理想的地方行政区划自然是三级体系,这是之后的数百年历史所证明的。
只是如今朝廷机构的调整已经占据了他的绝大部分精力,对地方行政区划的调整,自然力所不及。
再加上如今天下已有乱象,地方行政机构调整如果出现问题,可能会带来极大灾难。
朱由检只能提前做些准备,把直隶州和五个县以上的属州,当成下府看待。这样以后把它们改为从四品甚至正五品的下府,就能少些阻力。
其余下辖一到四个县的属州,可以降州为县,直接由府管辖。把州都改为府或县,简化为省府县三级体系。
从皇帝口中听到“下府”这个早已不用的词语,袁可立敏锐察觉到,皇帝想改动省府州县这个体系。
虽然他也觉得这个体系有些杂乱,但是现在明显不是改变的时候,所以他立刻劝谏道:
“陛下,各地州府存在数百年,不宜轻易改动。”
“先把直隶州当做下府看待,属州以后再说。”
“拥有五个县以上的属州,其实没有多少。”
朱由检从善如流,说道:
“善!”
“那就这样安排。”
“各府通判、推官和直隶州判官独立设置衙署,和原有的州府衙门分开。”
“这个衙署下设提刑科、按察科、法庭,作为朝廷刑部、都察院、大理寺和省级提刑按察使司下属机构。”
“这些机构官员受直属上级和当地主官双重管辖,晋升时参考双方意见,优秀官员优先升迁朝廷三法司。”
这个优待就有些大了,三法司的刑部、大理寺还好说,都察院的御史,可是低级官员升迁的最好去处。
而且科道并称,六科给事中和十三道监察御史选拔标准一样。皇帝这个说法,几乎是在说科道官员优先从地方三法司推举,对这个新设的衙署自然是极大利好。
袁可立做过推官,对此十分赞同。
以前科道官员的选拔推知并重,以有地方司法经验的推官、地方执政经验和司法经验都有的知县优先。
这样理论上似乎很好,但是因为科道官员权重,又是升为高级官员的最好渠道。以至于有些知县到了地方之后不理政务,受任后以科道自居,整日想着如何弹劾他人、晋升科道官员。
地方大员也因为他们有机会成为科道,只能由着他们。以至于地方事务越来越坏,落在小吏手里。
如今皇帝明确规定地方三法司官员优先晋升科道,能够稍稍扭转知县不理政务的现象,让他们专心本职。
至于这样做的阻力大不大,那就得夸一下阉党了。阉党主政的时候担心科道不受控制,很少把地方知县晋升科道官员。
如今朱由检沿用旧例,知县即使要骂,也该去骂阉党。
《明史》:
山阳武举陈启新者,崇祯九年诣阙上书,言:“天下三大病……
旧制,给事、御史,教官得为之,其后途稍隘,而举人、推官、知县犹与其列,今惟以进士选。
彼受任时,先以给事、御史自待,监司、郡守承奉不暇,剥下虐民,恣其所为。此行取考选之病也……
(本章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