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99章 力压被告对线曹律(2/2)

作者:影正身斜

让你法律援助,你当场整顿公检法第199章 力压被告对线曹律

“难道这不是曹律师的主观臆测?难道这就不是在混淆视听了吗?”</p>

曹逊闻言面露不屑。</p>

“林律师说的对,被告夫妇或许有欺骗我的可能。”</p>

“但是作为辩护律师,我必须对他们的行为做有利推论!”</p>

“他们二人的真实想法我们无从知晓,不过我不认为他们有故意伤人的动机!”</p>

“说到底,他们的主观意愿还是伤害对方 ,而非伤害路人!”</p>

“即便我们怀疑他们故意伤人 ,那也只是怀疑!”</p>

“根据疑罪从无原则,他们依然是无罪的!”</p>

“所以公诉方的指控,完全是莫名的!”</p>

林昊笑了笑,淡淡说道。</p>

“曹律师要论法理,那我便跟你论一论。”</p>

“首先我必须要强调一点,我国刑法中所定义的主观故意,并不一定要有动机上的主动性。”</p>

“就拿故意伤害罪来说,该项罪名中所说的故意。”</p>

“是指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发生损害他人健康的结果,并且希望或放任这种结果的发生!”</p>

“被告二人的内心是否希望路人受伤这一点,我们不做臆测。”</p>

“但事实是,他们至少是放任了这种结果的发生!”</p>

“他们明明知道互相扔东西是有可能扔出窗外的,而且窗外是极有可能有路人存在的。”</p>

“在这种情况下,他们的行为致使路人受伤的几率是相当高的!”</p>

“但是他们并没有及时停止这种危险的行为,也没有为了防止结果的发生而做出任何防范措施。”</p>

“他们不仅使用了陶瓷碗碟这种容易伤人的物品来抛掷,甚至连窗户都懒得去关上!”</p>

“这完全是对于伤害路人这一后果的完全放任!”</p>

“所以我认为,这完全够得上主观上的故意!”</p>

“说这是一起故意犯罪案件,一点都不为过!”</p>

曹逊当即反驳道。</p>

“林律师说的是法理,但我们也要考虑现实情况!”</p>

“我们首先必须把被告夫妇当成一个人来看待,一个人在气头上的时候,是很容易不理智的!”</p>

“试想一下,一对夫妻在吵架甚至是动手之前,谁还会想到要先去关窗户,不要误伤路人!”</p>

</p>

“但凡其中一个人有这样的理智存在,都不至于发展到要互相投掷物品的地步!”</p>

“而且在那种强烈的情绪下,当然是抓着什么就扔什么,难道还要挑一下哪个砸人不疼吗?”</p>

“我认为,被告二人没有把刀扔向对方,就已经是最大的理智了!”</p>

“大家也都看见了,两位被告都是没受过高等教育,甚至可以说是素质低下的普通小市民。”</p>

“他们确实缺乏足够的情绪自控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但这并不代表他们就应该受到刑事处罚!”</p>

“林律师对于他们这样的小市民,未免也太过苛刻了吧!”</p>

林昊冷笑一声,说道。</p>

“普通小市民?他们可一点也不普通!”</p>

“你见过哪个普通小市民三天两头就吵架摔东西的?”</p>

“大家都是住在同一个小区,其他居民怎么不像他们一样每天打架误伤路人?”</p>

“难道兴怡家园小区的其他住户都是接受过高等教育的现代人?只有他们家还是未经教化的原始人?”</p>

“如果他们俩是普通小市民,那其他人是什么?”</p>

“我认为,缺乏足够的情绪自控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这是他们自己的问题。”</p>

“这绝不能成为伤害他人,和逃避刑事追责的理由!”</p>

“再说了,这都几十年过去了!”</p>

“一次两次的时候他们还可以这么说,可是已经都这么多次了!”</p>

“他们完全就一点记性都不长吗?”</p>

“他们的情绪自控能力和安全防范意识就一点进步都没有吗?”</p>

“曹律师,我们刚好请了物业、居委会、和当地的民警出庭作证。”</p>

“不如我们一起来听一听,他们都是怎么评价这两位被告的!”</p>

说着,林昊扭过头来说道。</p>

“审判长,请求传唤证人!”</p>

喜欢让你法律援助,你当场整顿公检法请大家收藏:()让你法律援助,你当场整顿公检法。</p>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