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27章 一老一小组团控诉申庆质证极力反驳(2/2)

作者:影正身斜

让你法律援助,你当场整顿公检法第127章 一老一小组团控诉申庆质证极力反驳

“至于2号证人何光,就更不用说了。”</p>

“一个年仅13岁的小孩,对于事物的分辨能力,和对于尝试的判断力,都尚不成熟。”</p>

“举个例子来说,假如他真的看到了卓婷女士用尺子敲打苗露萍女士的头部。”</p>

“那么有没有一种可能,是卓婷女士正在给苗露萍女士进行头部放松按摩。”</p>

“而判断能力不足的何光小朋友,误以为那是一种殴打,故而做出了这种证言。”</p>

“当然,我这只是打了个比方,实际上还可能有无数种可能性。”</p>

“我想说的是,单凭两个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的证词,就对案件事实做出认定,这样是否太不严谨。”</p>

“这是我要提醒法庭的,希望法庭能够认真地考虑这个问题。”</p>

申庆的话虽然听起来像是在狡辩。</p>

但是不得不说,在道理上并挑不出毛病来。</p>

虽然这还不足以说服人们的内心。</p>

但也足以让人见识到申庆的个人能力。</p>

引的无数人为之叹服。</p>

被告席上。</p>

申庆继续说道。</p>

“第二,我不知道原告是如何找到那把所谓的「戒尺」的。”</p>

“但我必须提醒在座的各位,即便真的如同两位证人所说,这样的尺子并不只有一把,甚至还有很多很多把。”</p>

“我们都不能以这样的一把报纸做成的尺子,以及它上面附着的一些指纹,就认定它是用来打人的。”</p>

“我想请问各位,一把纸做的尺子,真的能把人打疼吗?”</p>

“如果各位真的想要打人,你们会选择使用这样一把软趴趴的尺子吗?”</p>

“我想,这把尺子可能并不能满足打人的目的。”</p>

“相反,如果用它来按摩的话,我倒是认为这应该是刚刚好的!”</p>

“所以我并不认同,将这种纸质的所谓「戒尺」,跟打人联系起来的说法!”</p>

听申庆这么一说,有些吃瓜群众也不禁怀疑起来。</p>

对哦,这种尺子真的能把人打疼吗?</p>

这该不会真的是按摩用的吧?</p>

申庆继续表达着质疑。</p>

“第三,1号证人何光说,除了卓婷以外,福利院的其他工作人员也经常打骂院民。”</p>

“且不论何光所说是真是假,我只想说……证据呢?”</p>

“即便抛开二人证言的可信度不谈,我们都知道,想要认定案件事实,单凭证人证词是不够的。”</p>

“如果原告方主张认定证人证词有效,请提供相应的佐证!”</p>

“否则,我方一律不予认可!”</p>

嚯!强啊!</p>

红圈所金牌律师,恐怖如斯!</p>

即便两个证人的爷孙情再感人。</p>

也不能因此就认定他们说的一定是事实。</p>

毕竟这里是法庭。</p>

感情用事是不可取的!</p>

还得是摆事实讲道理!</p>

不过要说到证据。</p>

林昊可是丝毫不慌的。</p>

要说别的,林昊可能不一定拿的出来。</p>

但是要说证据,林昊绝对管够!</p>

求锤得锤!</p>

今天就锤你个心服口服!</p>

林昊不慌不忙地笑了笑,说道。</p>

“申律师,你是想要实证是吧?”</p>

“没问题,一点证据而已,你想要多少,我就可以给你多少!”</p>

接着,林昊扭头对着审判席说道。</p>

“审判长,我方申请出示证据。”</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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