武林平静太久,我持双刀而来第127章 金兴
头发花白的金兴,一步一步登上城头。 这是他昨晚节制温城以来,,十四岁就进了文竹院读书,二十二岁金榜题名。”金兴祭拜之后,脑海中一直浮现自己这一生,“那时候我并没有一昧追求官职,我马不停蹄地赶回老家,想把喜悦给我母亲,我想接上母亲去圣都,我想让她知道我可以光宗耀祖,让所有对我冷言冷语的人刮目相看。” “可是等我回去的时候,只看到了母亲的小土坟,就连一块碑都没有。” 金兴眼中已满含热泪:“我幼时家里很穷,家人也都走得早,全靠着寡母给别人种地洗衣这才艰难度日。” “那时候我最喜欢就是秋收,最讨厌的也是秋收。” “为什么?”文官听得也很认真。 “因为秋收的时候,我可以去别人田里捡麦穗。你知道吗?只需要捡一篮子麦穗,我和母亲就能喝好几天的粥。”说着金兴苦笑了一声,“但是又不能捡太多,要是被地主发现,我们会被狠狠打一顿。” “秋收之后,就是冬天。你知道没有一个冬天我和母亲的手脚是完好的,但就算母亲手脚全部冻裂,她依然还要在冰冷的河边给别人洗衣裳。” “就这样,我们才凑够了前往圣都的盘缠,让我进了文竹院。” “可是我的母亲还是没有等到我金榜题名的那一刻,我在母亲坟前跪了一天一夜,为她写好了碑文,从那一刻起,我的心里就想为天下寒门子弟寻找一条出路。” “文竹院很好,它有教无类。但是它毕竟还是在圣都,多少人终其一生也攒不到前往圣都的银子。” “所以我回到圣都后与其他人显得格格不入,我不愿与他们同流合污,于是我只在圣都待了不到两年半就被贬黜。” “不过当时首辅大人还算欣赏我的文采,不至于把我发配到边疆,而是来到了温城,一待就是六十年。” “六十年,我的一辈子可以说都在这里了。”金兴小心翼翼地将手上酒壶放在城墙之上,“一开始我并不喜欢温城,明明是一座充满韵味的前朝古都,却被几代温城侯发展成了观光城,有太多人从各个地方而来。” “温城的百姓基本都做起了商贾之道,他们赚着银钱包揽了一亩亩耕田,那些穷困潦倒的百姓,只能一辈子给他们种地。” “温城就是这样,富者越富,穷者越穷。” “一开始,我耗尽积蓄,找熟人打点关系,就是希望能够重新调回圣都。但是真等到我能回去的那一天的时候,我却已经不想离开这里了。” 金兴在不停地回忆,边上那位文官也一直在静静倾听。 “我看见过温城百姓贫苦而沧桑的脸庞,就像我去世多年的母亲一样。我要把所有的精力和心血全都倾注在这片土地上。” “我拼命的处理政务,甚至多次与侯府争吵,就是为了让百姓过的更好,好像这样我就能看见母亲也能过上好日子。” 金兴潸然泪下,肩膀在不停抖动。 文官看着前面白发老人的背影,心中也满是唏嘘。时光荏苒,六十年时间,他把一生都交给了温城,却没想到如今已是满目疮痍。 文官拍了拍金兴后背,直到他情绪稳定下来,这才轻声开口:“还是我去吧,温城是如今这般景象,需要你留下来主持大局。” 还有话没有说出来,金兴已是八十多岁高龄,这一路颠簸…… “善后事宜,有城下这些士卒就行,你留下来指挥调度就行。”金兴拒绝了文官的提议,“这趟圣都我一定要回去,我要让他们知道他们高坐云端之上看不到的事情。” “对了。”金兴又想起一件事情,“温城侯的尸体收起来了吗?我要一起带回圣都。” “这是自然。”文官点点头。 谢意的尸首是无论如何也要带回去的,他的死只是开端,接下来是要给这件案子定性,补偿温城百姓这才是收官。 “还有一件事,在重建的时候,士卒在地底下发现了一个墓,应该是前朝白王的墓穴。”文官继续说道。 “白王?当初白王用命守护这座城池,百年后……”金兴叹了一口气,已经不想再说下去了,“把墓好生掩藏吧,不要再出什么事了,所有人不得下墓,不要打扰英灵,希望白王可以继续守护这座城池吧。” “好的。”文官点点头,“温城百姓的万人书也已经基本签完字了。” “好,把东西收拾起来,我今天就要出发去圣都,我要把这件案子公布天下,我要让所有勋贵引以为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