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第八百八十四章:新学的道德基础
我就是我,是不一样的烟火。在其他学问里,很多也很欣赏这种特立独行的风格。但这跟独立性是两码事。跟作为道德的独立性更是截然不同。
独立性是这个年轻人听得比较清楚的内容了。要不是有这个缓一缓,刚刚说不定早不早就放弃了。
作为道德的独立性,讲的更多的是独立决策下的独立担责。无独立性就没有独立的责任,那一切事情都是混乱不清的。
比如,如果在衙门的引导下改稻为桑,亏了,这到底算商户的责任还是衙门的责任呢?无独立性,最终只会导致相互推卸责任。没有责任而失败,那只能说命数如此。因此谶纬玄学才盛行。
当然,更危险的是,有人利用无独立性,做到权力上干预万事万物,而失败的责任又尽归于万事万物。如果是那样,失去对错的尺度,那么整个社会就很难实现人作为人的最初目的了。就是认识宇宙的目的。当人悖离其存在的基础,自然会遭到宇宙的反噬。
独立性,从人之所以存在的角度来看,是保证人对宇宙认识的真实性的稽核。否则人只需宣布万事万物都是神创造的,并用神解释一切就能完成对宇宙的认识了。但这种捷径很显然不是宇宙的本意,因为宇宙要认识具体的自己,而不是被告知存在一个“祂”其余就自动生成了。
独立性在商业活动中影响更为广泛,因为无法保证独立性的行为,其背后的决策主体可能利益牵连并期满其余人等。因而最近西湖交易所新增了对所有单独或者合计有影响的的投资者对自己非独立关联方的公开披露。
独立性似乎也是解决朝廷问题的关键,如果朝廷官员的利益一致,那么是很难得出真实的结论的。这个利益一致,可不是说相互抱团结党,而是更为广泛。如果所有人都依赖于朝廷的薪俸或者皇帝的信任而存在,这同样是一种不独立。独立的利益带来独立的要求。朝廷只有将不同独立利益主体的意见都统计到,才能认识到真实的大明。否则只是一部分利益实体想像或者要求的大名。以一部分的要求去规范整个大明,自然是矛盾重重。
胡应嘉刚想完这句话,立刻又觉得不可思议起来。新学在独立性上与儒学是截然相反的。在新学这里一定要强调独立性,只有自己与别人不同,自己才真实存在。否则只是个群体中的编号而已。儒学则不同,只要百姓心往一处想,劲往一处使,不就是一致了吗?百姓需要自己独立的利益吗?真有独立利益,万一百姓自己把握不住被骗了怎么办?作为群体编号就能安稳存在的话,有什么不好呢?
还好胡应嘉没想到更极端的,比如宣传利益独立带来的利益大小有差异,有冲突。然后宣传自己是只服务于大利益集合,宣称利益独立于自己,不受控制的为少数敌人或者可疑人就可以名正言顺地带领大多数看似利益一致的人群去一致抵制清理危险分子了。解决人比解决问题方便多了。只需要从一开始否定一点点人的独立利益权力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