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百五十二章:独立性问题(2/2)

作者:雪泥鸿爪ad

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第四百五十二章:独立性问题

许国说完又补充了一句“是名声吗?”

“对咯,就是名声。不过这里的名声要在熟人重复交易中产生。比如店家胆敢坑害一次顾客,顾客就可以向周围熟人圈子散播其黑心商家行为。很快,其就再无立足之地。这也是你看我们杭州人本地人,从不在码头附近买二手用品。那里只能偏偏人生地不熟的外地人。”

“嗯,那老师是说,我们判烧饼赵一案要想得到信任,还得在以后的长期管理中心累积声誉才行,现在只能这个样子了吗?”许国很快就联想到自己最开始的疑惑。

“这是一个方法,却不是必然与足够的。我们刚刚其实是讨论了一次交易中很难建立信任。不同的司法案件能够算重复交易吗?案子与案子可不相同,毕竟有的有关系,有的有油水,有的啥也没有。这可不是同质的东西。”舽

“不同质就没办法了吗?”这一下让许国有些慌了,因为按这个逻辑,很多事务都是不同质额,这样的话,那岂不是没有信任可言。

“也不能这么说。还是有个补救的。百姓的怀疑,正如空穴来风的本意一般。只有把这些穴都堵住,自然不会有什么穿穴风吹来。”

“那”许国这一下给整不会了,这是不是意味着以后织造局的事情,自己都不能管了。要真是这样,自己这个县令岂不是要变成石像县令,只是个摆设。

“不要那么为难嘛。我们既然突破了性善论,就应当知道,即使性非恶,但人性也经不起长期的诱惑的。人性可能在这一刻是好人,在下一刻以遇到足够多的诱惑就换了面孔。我们姑且以人与人之间,是否存在诱惑加以区分。对应到人与人的关系上,有诱惑就不能平本心、教养做事,就是不独立,而无诱惑,则可以平本心教养做事,就是独立。一旦审判人与被告不独立,还让外人如何相信。嘉靖新例的判案里不也强调避嫌吗?”

“不过,这个避嫌太粗糙了,仅仅是身份关联避嫌,其实还得有熟人关系、经济关系、不想对先前的评价认错、外界的各种压力等等。百姓虽然说不出来什么,但还是能感觉出来的”

高翰文一边讲课,一边顺便自己把审计的课程也回想了一遍,摸着手里的会计教材,看来审计教材也得加快脚步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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