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两百一十二章:户籍与杂税(1/2)

作者:雪泥鸿爪ad

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第两百一十二章:户籍与杂税

除非被逼到墙角,高翰文是不想管这事儿的。

毕竟传统穿越者都是要解决一个个反派阴谋诡计的,笼络一大帮过命兄弟,一言定乾坤的。哪儿能在这些妇人身上浪费时日。

但事虽是小事,却与另一项事情最为相关:户籍。

大明户籍不改革,要解放妇女进纺织厂是不可能的。因为能挣钱的女的就没几个对公婆、丈夫毕恭毕敬的。听话的妇女与挣钱的妇女两个压根就不兼容。

特别是作为后世四川人来讲,体会更是如此。当然,后世的四川哪怕女人不挣钱,只要能张罗家务就没几个恭敬的。

而户籍可不仅仅是户籍本身。虽然不像后世,户籍关系入学、就医、养老,但在大明,户籍最大的关涉却是苛捐杂税的摊派。

一句话,一旦独立,就要独立承担苛捐杂税的摊派,俗称人头税。虽然后世往往说田赋如何如何,但事实上,苛捐杂税却是大明真实的百姓承担的大头。

因为田赋是按田亩数量收的,而杂税是按户收的,准确的讲是按户籍的男丁数量征收的。有户籍就得报男丁数量。没田的人自然不用交田赋。但杂税可不免。而地方杂税的负担是远超朝廷的田赋。因为大明中央朝廷基本都是白嫖怪,收的田赋少,发给地方的经费也超级微薄。地方府衙全靠自己征收杂税维持存在的。

因此,大明特别流行普通田户连人妻儿老小带土地投献到士绅之家。士绅虽然基本不免田赋,但免杂税啊。

当然,实际中,士绅也会意思意思交个一口价的杂税,但这比按户丁口算简直就是毛毛雨了。

因而,想要独立,妇女必须要能够承担杂役折银才行。只有这样才能让地方得道好处。也只有让执行者得到好处,政策才能真正的落实。救民先救官,当年电视里和珅说的还真是至理名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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