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四章:黄大浪之冤(2/2)

作者:雪泥鸿爪ad

大明王朝1566之高翰文第四十四章:黄大浪之冤

文书都发下来了,里面讲死前手上有老鼠肯伤的痕迹,然后就是后脑勺着地摔死的。

仵作推测应该是半夜被牢房里的老鼠咬醒后过于惊吓,没站稳一滑倒摔到后脑勺,摔死的。

附加的文件显示,那是一个8人牢房,吃喝拉撒都在里面,几乎每个人身上都有老鼠咬伤的痕迹,此外,近一年整个牢房有多达5人死于同类原因。

当然伤口位置不一定都相同,其他有摔到前额的,有摔到天门的,也有摔到太阳穴的。总之,这个死法很合情合理。

看了整个文书,要不是高翰文对这帮士绅有偏见,几乎就要差点信了。

“文书这么详细,那你们为什么还要质疑呢?怎么又不让领回尸体了?”高翰文虽然有了偏向但也得多问一句,方便应对。

“高大人,这人就算惊吓摔到,哪怕是直直向后摔倒也不至于将后脑勺摔个细碎啊!难道我那舅舅一受到惊吓,专门找个地方从高处并且后脑勺向下摔死自己啊。而且牢房里也没有这么个高台啊。我们不认找个结果他们就不让领尸体回家安葬”这人赶紧哭着喊冤。

“你这说法也是很有道理。放心,我们衙门有个神探沈推官,我回去一档让他查明冤情”高翰文其实有些汗颜,对于当初支持或者帮助自己的这些底层,自己其实确实关怀不到位的。

一方面是经验不足,另一方面确实是重视不够。

为了避免自己的良心谴责,高翰文各种好说歹说,先把人给劝住了,又给了各种许诺。等这人下去才问王用汲,怎么跑到衙门来当帮闲的了。

要知道这个衙门除了官,首先是经制吏(有编制的吏,秀才举人充任),接下来就是皂吏(如捕快),最后才是帮闲。这帮闲类似于临时工的存在。那也得是衙门里关系不错的才能充任的。

事情原委原来是,黄大浪家就在建德县,死后家人去府衙闹事,结果被赶了出来。不仅如此,有势力要威胁他们认可这份尸检,否则还要祸及家人。

王用汲到任地方第一天就碰到有人来县衙状告黄大浪家人邻里不睦,侵占田产。那可是人证物证聚在。要不是多余问得仔细,否则就真给判了。

但想到黄大浪毕竟是协助救灾死去的,就先扣押了下来。等到乡里走访才发现事情居然两种解释,各说各话。没了实据也就不了了之了,事后把跑来告状的黄小波收做帮闲,好歹是本地人了解情况,同时胆大心细有义气。

本来是让他忍着,等后面有把握了再跟高翰文汇报的。结果这小子初生牛犊不怕虎,愣是没忍住,还是抢着跪上前来喊冤了。

其实主要是怕当面让高翰文为难。因为上次来杭州王用汲就发现高翰文跟当地士绅关系挺好的,跟徐家也有所缓和。徐家还没有犯大的差错,这种事情,打蛇不死反受其害,没必要在这个节点闹翻。

这些大道理,王用汲明白,这黄小波不明啊。愣是给挑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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