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60章 温暖(1/1)

作者:张秋枫

末世:开局荒野求生第260章 温暖

苏樱在幼儿园渐渐安定下来。 随着众人一起劳作,一起寻找食物,一起生活。没什么特别的照顾,也没什么区别对待。 她感觉氛围奇特,出乎意料的好,安静平和的不像在末世里。 也没有像其它团体那种,明争暗斗,激烈竞争的情况。 那个最不像领导的男人,却偏偏真的是这群人的领导。 真想问一句,凭什么? 而且不知是这人走了狗屎运,还是其他人脑子不好。无论是挎着枪的,还是背着刀的,都没有要向他发出挑战的意思。任由他空着双手,背在身后,悠哉悠哉地在院里踱步。 看不出有什么战斗力。 似乎也的确没什么战斗力。 相亲那会儿总归是了解过一点。 所以,到底怎么回事呢? 若说没什么值得争夺,又不符合实际情况。这里漂亮女人格外多,食物比别处丰沛,能支使的劳力也不少。 哪一项不值得男人们抢破头呢? 幼儿园里的每个人,似乎都对那个男人,心存好感。哪怕他的嘴巴,依然像以前一样贱嗖嗖的。 就连小孩子,也对他很亲近。 那个叫小鱼儿的丫头,都快黏他身上了。 真的搞不懂。 苏樱忙碌完手中的活,坐在院子里晒太阳,偶尔也会想,如果……日子就这样过下去,似乎也挺好。 灾变以来,经历的变故实在太多了。 逃亡与求生,发生在每一天。 太疲惫了。 待在这院子里,人会止不住放松下来。 但她同时还止不住担心弟弟。 苏松一直没有消息。 滕青山尽管在帮忙打探,进展却很缓慢,完全是不知死活的状态。 她内心焦急。 想自己出去寻找,但被拦住了。 在一个陌生的庇护所里,像无头苍蝇一样乱撞,能有什么好下场? “小鱼儿姐姐,小鱼儿姐姐……” 一个小男孩,缩在滑滑梯后面,低声唤着。露出脑袋,还向着远处招手。 苏樱转头看了看,他身后还躲着几个孩子。 耸耸眉毛,不知道这几个小鬼,要做什么。尽管末世了,因为吃不饱的缘故,小孩子们精力有限,不至于太过上蹿下跳。 但皮还是有点皮的。 这个小男孩叫谭弘明,大家都喊小明,就比较皮,她有印象,因为前晚这小子自己偷偷玩火,差点把房子烧了。 远处的小鱼儿也听到了。 好奇地走过来。 “怎么了,小明。” 谭弘明往后退了退,让她也躲到滑滑梯后面,悄声说道:“小鱼儿姐姐,他们说你能跟小鸟讲话,是真的么?” 小鱼儿有点犹豫。 谭弘明又催问,其他孩子也跟着问。有说是真的,有说是假的,议论纷纷。 小鱼儿哼了一声,说道:“就不告诉你们,张叔叔不让说的。” 谭弘明是个机灵鬼,听完笑道:“那就是真的……小鱼儿姐姐,能不能把那小乌鸦唤来玩玩。” 小鱼儿摇头,说道:“我不知道它今天跑哪玩去了,现在可找不到。” 苏樱听了两句,不禁莞尔。 小孩子的确天真。 常常把想象的东西,当成是真的。而且出于炫耀,常常会吹些无稽的牛皮,譬如能跟动物沟通。 自己小时候也这么干过。 正无所事事,听孩子们胡说八道,一只双眼通红的乌鸦,自树梢飞下,落在了滑滑梯后面。 大门则在此时被敲动。 苏樱注意力被吸引,投目望去。 小丁拉开了门。 褚老鬼挠着凌乱的长发,衣衫褴褛,仿佛乞丐,一脸尴尬地走了进来。 不用问,来讨饭的。 张文书唤他过来坐会儿,两人并肩坐在一条长板凳上,晒着太阳。 看的苏樱直皱眉。 实在太邋遢了,气味也重。 不知道为什么张文书一脸轻松,仿佛不知道此事一样,很自然地跟他闲聊。 褚老鬼在乱发里挠来挠去,忽然捉住个东西,放在两个大拇指的指甲中间,两个指甲往中间一合,一声脆响。 他看了看指甲间的血迹,将黑色的小虫子掸掉,满脸轻松地笑道:“抓了只老母猪,这玩意钻来钻去,咬的我快痒死了。” 张文书说了声“我靠”,屁股挪了挪,说道:“老鬼,你给我死远点!虱子要是传我身上,我会让你把吃我的东西,都还回来。” 褚老鬼却不在乎,掏了掏耳朵,然后继续挠头,说道:“凳子就这么长,我能死哪去。” 张文书哼了一声,说道:“待会儿让徐大嫂烧点水,你好好洗个澡,把头发剃了。本来就没啥吃的,还养一头虱子,你可真够慈善的。” 褚老鬼摇头,说道:“不洗,不洗,等哪天我要死了再洗。” 张文书“嗤”了一声,说了句“有病”,待要再劝几句,徐真走了过来。 给褚老鬼拿了点吃的。 褚老鬼三两口吃完,饮了一碗凉水,站起身,就准备走。 他这点挺好。 饿极了来要吃的,无论给的什么,给多少,都是拿起来就吃。而且吃完就走,哪怕根本不够塞牙缝的,也绝不开口再要。 “张文书,我欠你……” 张文书伸手打断,说道:“欠我一跳命嘛,行了,不用说了,台词我都熟了。你的命又不值钱,我不要。” 褚老鬼挠头,说道:“那咋办?” 张文书呵了一声,说道:“有命的话,不如去捉点虫子来吃。” 褚老鬼说了声“也对”,施施然离开。 苏樱看着张文书,下意识地摇头。 他这种人永远是这样。 在那些毫不相干,没有意义的人身上,投入太多没有必要的善心。 做了也就做了,偏偏嘴里没好话。 收买人心也不会。 到底有什么意义呢? 褚老鬼走后,孙珂又走了来,与他并肩坐在长凳上,笑道:“看来你们很处得来,老鬼这人眼光高的很,一般人可看不上。” 张文书懒懒地说道:“我是个有食物的一般人,所以他看上的并不是我,而是那些吃的。。” 孙珂咯咯直笑,说道:“总归很神奇,我们认识他那么久了,他也没把我们当朋友。” 张文书摇摇头,说道:“这种事讲缘分,跟时间长短没关系。我以前在外打工,工作压力很大,下班也迟,常常要到晚上十来点。 住处附近,有个小摊,卖炒饭的,我偶尔会去吃炒饭。 卖炒饭的是个光头大叔。 常常盼着我去,知道我不喜欢把饭带回家吃,还特地给我备了个专属小桌。 我便坐在路灯下,吹着寒风,吃完饭。 与他随意地聊点有的没的,他会用塑料瓶给我倒点白酒,说是老家带来的,红薯酿的。有时候找不到一次性杯子,就会倒在干净的饭盒里喝。 我下班之后,也常常骑着电瓶车,在住处四周逛一圈,找找他的摊位。他被城管赶来赶去的,点位不固定。 我们不知道对方的名字,联系方式,也没问过,能不能遇见,主要看运气。 大家凑在一起,吃着炒饭,聊着天,会感觉心里温暖些。在偌大的城市里,没那么孤独。 我甚至到今天,也不知道一份炒饭,到底多少钱。只知道每次去,会要一份炒饭,加一个卤蛋,一份豆干,一只鸭腿,总计二十二元。 尽管不知道姓名,但我心里清楚,他是我的朋友。而在那个巨大的城市里,我的朋友,加起来,其实也就两三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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