重生1963:我成了我大伯第7章 孙同心中所想与外人所见并不相同
“你可不许跟你那个丧良心的二叔学啊,要是以后叫我知道了你敢干这种抛妻弃子的事,腿我给我打断喽。” “妈,你放心,我就不是那样的人,行了,不跟你唠了,我去帮我二婶干活去了!” “嗯,快去快回!” 孙同二婶他们家和孙同他们家就隔着一道小河沟。 他们住着的这个地方叫做红星街道,算是城乡结合部。 眼下这片地方在名义上算是农村,因此这边才会有一个生产队,可又因为红星街道就在镇中心的边上,两者直接就隔着一条马路,所以这里又跟城区没什么区别,事实上只要再过两年整个红星街道就会被并入到县城内。 明面上看他们这边被并入到县城内对老孙家是有好处的,毕竟变成了城市户口嘛,可真实的情况却是,孙家在这件事情上不仅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反倒除了不少麻烦。 首先是关于商品粮的问题,如果是其他人家,自然是需要换成城市户口以后才有资格买商品粮吃,可这事换成老孙家就没这方面的困扰了,其实住在他们这边的人基本都是如此,虽然名义上大家的户口是农村户口,可因为这边各家都只能分到极少的土地,所以他们这边同样也是能够吃商品粮的。 至于土地,在换成了城市户口以后,他们这边每户就只能种七分地了,这对老孙家可能没什么影响,但对其他那些土地比较多的人家来说,那可不就相当于要了他们的命吗? 最关键的是,换成了城市户口以后,未来国家搞知识青年下乡的时候,孙同下边的弟弟妹妹们就难逃下乡的命运了。 关于这一点唯一值得庆幸的可能就是他们下乡的位置很近,大部分人基本都会留在壮河本地,就比如孙江和孙萍,他们兄妹俩下乡的地方就是老孙家的老家孙家屯。 能够离家近一点,这对孙家的几个人来说就算是不幸中的万幸了。 孙同带着两个‘弟弟’走了十来分钟就到了自己二婶家。 “二婶,白雪,在家没?是我孙同啊!” “你们哥三个今天怎么跑过来了,吃饭了吗?” “吃了,吃了,二婶你可别忙活了,我妈说你家的那片地还没拾拢,这不是让我们哥三个过来帮你把地给耕了,不然赶不上播种的时间了。” 来到自己二婶家,孙同他们哥三个也没客气,进了里屋就直接坐到了炕上,这会儿不仅方宏燕在家,孙同的两个堂妹还有小堂弟也都呆在家里,看到孙同他们来了之后,两个堂妹直接就跑到孙宽和孙江的身边。 毕竟平时方宏燕上班的时候,这两个小家伙就会被送到孙同他们家由孙宽他们孙晶、孙宽他们带着,至于最后的那个小堂弟,因为年纪太小,所以方宏燕上边的时候都会把他呆在身边。 “那点活我自己就干了,哪用得着你们啊!” “得了二婶,你天天上班就够累的了,晚上回来还得照顾白雪他们姊妹三个,正好我今天在家休息,顺手就帮你把这活给干了,到时候你自己负责播种就行了。” “哎呀,真用不着你们,我自己来就行。” 孙同的这位二婶为人要强,在自家晚辈面前她就更得维护自己的面子了,只不过孙同他们哥三个才不管这些呢,都已经接了自家老娘的圣旨了,这活今天要是没干,回家还不得挨收拾啊。 方宏燕一个人哪能拦住孙同他们三个,在孙同带头下,哥仨直接就进了二婶家的库房,把放在里头的那些种地的工具给拿了出来,接着就直接领着两个弟弟还有白雪和白画两姊妹去了二婶家的地。 其实方宏燕他们家也没多少地,你想想孙同他们家那么多口人,最终不也只分到了一亩七分地,就方宏燕他们家的情况,队上能给她们家分一亩地那都算是照顾了。 要说干活,重生后的孙同还真没怕过谁,尤其是在被系统强化过以后,如今他一个人都能扛着上百斤的木头满哪乱跑,种地这点活捎带手就给干了。 对于种地这活,孙同最多就是脑子里有些过往的记忆,真正上手孙同也是第一次。 不过还别说,即便是第一次种地,孙同依旧干的有模有样,用后世人的话来说,这可能就是‘先天干活圣体’吧。 原本孙同还以为耕地是个挺累的活,结果哥三才用了两个小时就把这一亩地给拾掇出来了,因为工作量不大,干完活之后孙同连点汗都没出。 “二婶,地给你整完了,播种的日子你可别忘了。” “忘不了,小哥仨累坏了吧,赶紧过来喝口水歇一歇!” “这点活有什么累的,二婶你还是别忙活了,我们稍微坐一会就回家了,家里边还有不少活等着呢。” “都累半天了,还干什么活啊,有时间我得跟嫂子好好说说,你说你现在才多大啊,可不能把身体给累坏了。” 就老孙家这情况,周边人家谁见了不得竖个大拇指,尤其是孙同,别看他现在年纪还小,可最近这半年来想要给他说亲的人可是都快要踏破老苏家的门槛了。 不过相比起外边的人,方宏燕作为老孙家的亲戚,对孙同他们家的情况更熟悉一些,在他看来自从孙正邦去了干校以后,养家的重担就彻底的压在了孙同的身上。 迟红梅平日里在家单单是照顾家里的几个孩子就已经够累的了,同时家里的活大部分也都要她来干,所以平日里她根本就没时间去考虑其他的问题。 正因如此,所以赚钱,弄吃的,照顾弟弟妹妹,以及家里的重活可不就全都落在了孙同的身上。 只不过外人觉得孙同辛苦,孙同自己却不这么觉得,能够把家人照顾好这反倒让他有一种成就感,尤其是看到家里头吃的白白胖胖的弟弟妹妹时,那种感觉简直不要太美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