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82章 中蛊(2/2)

作者:水瓶宫

盗墓诡事录第182章 中蛊

后世的造蛊之法,多与此相类似。综合典籍及民间流传的方法,蛊毒的制作方法有下面几种。

取诸毒虫密闭于容器中,让它们当中的一个把其余的都吃掉,然后,就把活着的这个虫称为蛊,并从它身上提取毒素。

如《隋书·地理志》谓:“其法以五月五日聚百种虫,大者至蛇,小者至虱,合置器中,令自相啖,余一种存者留之,蛇则曰蛇蛊,虱则曰虱蛊,行以杀人,因食入人腹内,食其五脏,死则其产移入蛊主之家。”

李时珍所著的《本草纲目》“虫四部”集解引唐代的陈藏器原话说:“……取百虫入瓮中,经年开之,必有一虫尽食诸虫,即此名为蛊。”

宋代的郑樵《通志》也记载说:“造蛊之法,以百虫置皿中,俾相啖食,其存者为蛊。”

同一时代的严用和《济生方》中也记载说:“经书所载蛊毒有数种,广中山间人造作之,以虫蛇之类,用器皿盛贮,听其互相食啖,有一物独存者,则谓之蛊。”

宋以后的史载,凡记载有蛊毒的,多袭用了此说,如明代的楼英在《医学纲目》中所谓“两广山间人以蛇虺、蜈蚣、蜒蚰、虾蟆等百虫,同器蓄之,使其自相食啖,胜者为灵以祀之,取其毒杂以菜果饮食之类以害人妄意要福,以图富贵,人或中之,证状万端,或年岁间人多死。”

民间许许多多的养蛊事件,传言尤其以金蚕蛊最厉害,也最难灭除。

相传金蚕蛊的制作方法是,用12种有毒动物如蛇、蜈蚣等一起埋在十字路口处,经过七七四十九天以后取出来,贮在香炉内,这就是金蚕蛊。

据说这种蛊养成之日,不畏火枪,最难除灭。

在福建的龙溪县有这样的一个传说,金蚕是一种无形的东西,它能替人做事,譬如你要插秧,你先插一根给它看,它便把整亩的秧插好。

它勤于洒扫,养金蚕的人屋子是很干净的,你一进家门,用脚在门槛上一踢,回头看见门槛上的沙土忽然没有了,你便可知道这家养着金蚕蛊。据当地的传说,金蚕蛊喜吃人,若干年一定要吃一个人。

年终岁暮时,主人须和它算账,若有盈余便须买人给它吃,因此算账时,主人打破一个碗要说打破20个,对它说无息亏本,明年再买人饲它。

而南靖人的说法,则与此大同小异,他们把养金蚕说成养挑生,金蚕蛊一般放在尿缸边或没人到的地方,不要让人知道,否则便要败露,招致杀身之祸。

金蚕能变形,有时形如一条蛇,或是一只蛙,或是一个屋上地下到处跳走的穿红裤的一尺来高的小孩。

三牛子等人现在的这个状态,明显就是被人下了虫蛊,只是不清楚这个人是谁,现在在哪。

看着眼前的大牛大虎等兄弟,一点事情都没有,生龙活虎的,金老三略感欣慰,同时脑海中还有一个疑问,这里除了自己团队的这些人,就没有发现外人,那么这个人是怎么给三牛子等人下的蛊呢?

况且这些天三牛子等人和金老三一直都是同吃同喝,为何只有三牛子等人中了虫蛊,而金老三和大虎大猫等人,却一点事情都没有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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