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章 日常123(2/2)

作者:剑之妖精·易

东方剑鸣妖第13章 日常123

她说着,往赛钱箱里扔了一枚硬币。</p>

“咣当”</p>

空的,还真是香火不兴。</p>

“客官您好,博丽神社会满足您的一切……什么啊?是你呀,魔理沙!”</p>

一个穿着红白色露腋巫女服的少女不知从何处冒了出来。</p>

有够吓人的呢~她手上的是…台词?!!</p>

“什么什么啊,为什么我是家伙啊!灵梦!”</p>

“扰人清梦的家伙都是家伙!这位是谁?”</p>

“易啦,就是我说过的那个。”</p>

雾雨明显深受打击,不过关我什么事。</p>

“易是吗?我叫灵梦,博丽灵梦,幻想乡唯一的巫女,初次见面,请多指教。”</p>

呵,该死,这倒霉催的熟悉感。</p>

“这是易,单字的易,目前的称号是血色妖刀使,不是大师也不是剑圣,不会瞎q也不会瞎冥想,请多指教。”</p>

好像哪里不对来着?</p>

倒也不错的样子。</p>

“呐,灵梦,宴会是什么时候开的?”那只黑白满血了。</p>

“我说了多少次了,因为是那个吸血鬼办的,所以是晚上!”灵梦扶额。</p>

蕾米莉亚办的么…真是搞不明白。</p>

也许吧,上位者并不在意那些假慈悲。</p>

“呵哼。”</p>

“易,拿着这个,魔理沙你也有。”</p>

灵梦递给我们一人一沓不知何用的卡片。</p>

“这是什么?”我问。</p>

“到晚上你就知道了,很有趣的呦!”灵梦摆了摆手,无视了一旁的黑白。</p>

“这样吗?”我挠了挠头,“我知道了,那晚上见喽!”</p>

我飞走了,头也不回地飞往人间之里。</p>

雾雨带我去见灵梦是有她的考虑的,尽早认识一些大佬总是好的。</p>

但是抱歉,雾雨,我并不值得让你作为朋友对待。</p>

总之视角返回人间之里。</p>

武器店的生意是不必理会的,一时半会不会有人来买这样的危险物品。</p>

如同雾雨之前说的那句“太阳都晒屁股了”,现在大概是中午了。</p>

所以我决定去拜访某人,顺带蹭一顿饭。</p>

某人的名字是,本居小铃。</p>

经过对路人abcd乃至n的问路后,我终于是来到了本居小铃的工作场所兼住所——铃奈庵。</p>

我推开门,书卷的气息扑面而来。</p>

但是夹杂了一些妖秽的气息。</p>

“呦!稀客呢,易先生!”</p>

本居拄在桌子上,冲我微微一笑。</p>

“铃,你发什么神经呢?”</p>

“嘛,还未完,请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后面精彩内容!</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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