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正经深情第十三杯
“她跟我学吉他,她啊,哪里是学吉他,不好好学,每天要我唱歌给她听。”
台上的男人长叹一息:
“很烦吧,小女孩儿,最难缠,最拒绝不了的小女孩儿。”
“没办法啊,只好一遍遍唱给她听。”
“就这个很烦的姑娘,”严安停顿片刻,说:“我爱上了她。”
男人说完,酒吧里,顿时尖叫迭起。
“我给她写了一首歌,除了她,我没在任何人面前唱过。”
“和她分开六年,我也终于敢回来了,回到这里,我的故乡,我认识她的地方。”
“我知道她来了,所以,我再为她唱一次这首歌,这首只属于她的歌。”
严安开始拨弦,有清悦的前奏从他指尖流泻。
“歌的名字,也是酒吧的名字,归处。”
“我回来了,你也回来,行吗?”
看官们在喧哗,仿佛他们才是歌曲的主角一边亢奋难抑。
唯独台上的男人目光涣散,没有看向任何一个地方,像是对着虚无的空气发问,没人知道他的那些情真意切到底撒往何处。
于知乐停在木梯上,对眼前的一切,并不惊讶。
但她还是想,听完这首歌再离开。
—
景胜是被林岳硬拖出来喝酒的,连续几天,他都闷在拆迁的事里,拔不出身。
知道陈坊是历史遗留问题,但如此庞大繁复,也是他始料未及的。
除去林岳,还有其他几位好友。
其中一个叫周忻明的,是这间清吧的入股人,所以特意请他们兄弟几个过来喝一杯,撑撑场。
偶尔文艺一下,也算个消遣。
“我可喜欢老严的歌了,”周忻明望着台下:“有他在,这边不愁没生意。”
景胜撑着脑门,心不在焉咬着面前的吸管。作为摇滚和电音的爱好者,这种芝麻糊一样哼哼唧唧无病呻吟的曲风,他才不喜欢。
周忻明回头,有些新奇问:“胜子今天怎么没喝酒?”
“他说头疼。”林岳替他答道。
周忻明微微笑:“肯定是陈坊的事吧。”
是个鬼都知道,景胜在心里磨牙。
接下来,那什么民谣歌手的一段深情独白,听得景胜的鸡皮疙瘩都快漫出毛衣了。
倒是身边朋友,莫名跟着激动叫好。
他激灵了一下,想尿遁。
男人开始哼唱:
“我没有睡意,
心头都是你,
没有道理,
不想逃避,
姑娘啊,怎么一想起你,
我就会叹息,
为什么叹息,
因为你,我变得从此不像自己,很傻气……”
这一段,本来还耷拉着双肩,周身皆软骨的景胜,逐渐僵起了上身。
几句词,仿佛在说自己,适用得出奇。
此时此刻,稍低一点的坐席,忽地响起了延绵的尖叫。
因为台上的男人,原本低眉弹唱的同时,慢慢仰头望向了一个地方,之后,眼光便不曾离开一毫。
身边长年爱凑热闹的林岳,也跟着嚎叫,相当刺耳。
那位叫严安的歌手还在轻哼:
“我试着压抑,
要保持距离,
如此刻意,
无能为力,
姑娘啊,怎么一见到你,
我就会窒息,
为什么窒息,
因为你,美好得让我不能自已,很动情……”
众人纷纷循着他的视线看过去,林岳呷了口酒,也兴冲冲跟上大家去找。
他看到了一个高挑的女人,就站在楼梯的最上面一格。她倚墙而立,面色不喜不悲,不怒不惊。
似乎还有点……眼熟?
在哪见过?
真的好眼熟……
林岳拼命回想,此刻那首歌,也到了昂扬的部分。
“不想停——
不能停——”
粉丝在欢呼,分担着来自偶像的真情。
电光火石,一张图像,一个名字,在林岳脑子里闪现。
他几乎是下意识地拱了拱身畔朋友,惊魂未定喊他:“景胜!景胜!”
“干什么啊。”景胜厌烦地回,这鸟歌词,正听得他肝疼。
他拽住他胳膊,高指正前方:“你看看!那是不是那女代驾?严安看的女人,是不是上次你给我看的那个女代驾?”
景胜不假思索抬头。
他定睛看她,周围环境黯淡,他只能努力辨认。
也是这一刻,歌至高潮:
“我的姑娘啊,
我想在山花处见到你,
我想在树荫下见到你,
我想在雨幕里见到你,
我想在白雪地见到你……”
心要跳出喉咙,真的是她,居然真的是她,他竟然在这儿,见到了她。
景胜一眨不眨看着她,呼吸急促到颤抖,眼前万物变灰,唯独她一人鲜亮,有一圈光。他耳边仍是深切缱绻的歌声:
“我的姑娘,你笑得发光,你的模样,是我归乡,
我的姑娘,你快回家,我真的好想你,
回家吧,过来啊,回来啊,我的姑娘,我是真的想你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