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血红的钢笔》(1/2)

作者:唐羽陌

大侦探亚瑟羽一《血红的钢笔》

一八八零年,星期一早上,我和亚瑟羽一,在餐桌上吃着早餐,我别有用心看着,热情房东送来新家具,一张实用价格又便宜小餐桌。

“整体松木材料,桌面厚两英寸,较厚那面用木刀,刻出双排装饰样凹痕,远望上去就有了双层感,这都让我心情愉悦。”

再瞧颜色是暗黄,很符合我朋友低调风格,而四张桌腿分开对齐了四个桌角,方形桌面上,也放着干净整洁白色的餐布。

我有仔细看了下,餐布的面料是用棉麻手工制成,上面花型立体感装饰也凹凸有致,非常漂亮。餐布上放着两份,刚热没多久早餐,炒蛋和丹麦卷,目前为止,我实在找不到讨厌索德叶女士的原因,感谢她这么用心周到。

我的朋友,边吃着早餐,边看着《金思日报》上内容,而这份报纸,是他每天吃早餐都会看的。他俯视时很认真,象是一条猎犬,寻找着自己猎物。

“小七,我想我们早餐结束了。门外匆忙而急切脚步声,在楼梯踏步上行动,我和亚瑟羽一,匆忙在混乱房间内,收拾出一个座位。”

门被打开,索德叶女士,有点为难说“亚瑟羽一先生,这位太太,非要坚持立刻见你,我想你的早餐——”

我的朋友,手轻挥了一下,索德叶明白收拾起了餐具,关上了房门,来人是一位女士,亮丽金色头发,被一根白色羽毛,固定在后面卷起,头上是黑色头巾饰帽,身穿着薄棉布制成裙子,条纹规律整齐,特别是胸口薄纱制成花朵形状装饰,我认为这身打扮很符合她气质。

她面容着急,看着我们“请问,你们谁是,亚瑟羽一先生?”

我的朋友,站在壁炉前抽着烟,说道“斯茵坦女士,请到这边沙发上,坐下慢慢说。”

我和她用吃惊的目光,看着我的朋友,虽然我知道,他总是让人吃惊。

“哦!先生,我们之前,在哪里遇见过吗?”

“不,或许我有点太不礼貌了,我只是看到,你手中账单上有你名字,而你来我这里前,在肯特姆商店,买了一支钢笔,还有其他东西。”

她面容微笑了起来,一双眼睛中充满了信任,她开口说“亚瑟羽一先生,我冒然打扰你,我想道歉,确切来说我很心急,我侄子很可爱,了解钢笔失踪后,长达三四天没有和我沟通。”

“我现在心慌厉害,他已经把自己,关在房子里一个星期了,他不肯见我,他认为是我有意,把他钢笔丢掉,我只是好心在帮他清理,发现那只钢笔太旧了,我想重新购买一支。”

亚瑟羽一打断说“您是说,您侄子,非要他原来钢笔,是这个意思吗?”

“我认为是这样,先生。我想我还是从头给您讲好了,我叫斯茵坦伍德,住在格陵路352号,大约星期一早上,我吃过早餐,下楼整理,我侄子奥利夫渃兰特房间。

“因为我们仆人,特拉斯玛丽请假一天,只有我来整理,我侄子是个文学家,他每天的工作,就是在房子里写东西,有时候可以,一个月不出门。”

他房间里,堆满了书籍,横七竖八,我文识不够不能一一指出,我艰难踏进了房里,左手拿起垃圾袋,右手拿着抹布开始整理,我发现他趴在床上,打起了鼾声,我知道他肯定熬夜了。

我一边悄声叫嚷收拾着桌子上垃圾,比如吃完饼干袋,没喝完咖啡罐,一边埋怨着整理一本又一本厚重书籍,突然一支破损钢笔,让我反感,被我随手丢进了垃圾袋。”

我听完倒是有疑问说“这应该很容易在垃圾站找到,你有询问吗?”

“我也有想到,我当然询问了,可他们告诉我那个垃圾袋,已经送往切克利——哈维垃圾回收公司路上了。”

“事已至此我明白寻回那个钢笔,已经没有办法,所以今天早上六点出门,到了克斯雷车站,坐了一个小时火车,去了肯特姆商店,买了一只钢笔。”

“我在路上一直寻思,这个事情很奇怪,为什么我侄子,会因为一支钢笔,闹出这么大动静,我越想越觉得害怕,你们是没能瞧见,他那副仇人的脸,天哪,多么让人绝望——。”

我走到了她身边,递给了她纸巾,用手掌轻抚她有点儿弯驼后背,给予她安慰。

而我的朋友,表情依旧那样平静,我知道这位夫人说的事,没有引起他的兴趣,他只是抽着烟。

我开口道“羽一,你不能看在她可怜,悲伤又无助态度,帮帮这位夫人吗?”

“亲爱的小七,我们都知道,我们还需要处理,图瓦教堂惨案。”

我身旁女士,整理了自己的情绪,再次说道“先生,请你站在我的角度,我能怎么办,我不能寻求警官,我怎么能知道一支钢笔,会让我失去我亲爱的侄子,我只能寻求你帮助。”

她说话的表情,从平静变得痛苦,脸上妆容夹杂眼角泪水逐渐模糊起来。

亚瑟羽一,从壁炉那里,走到了这位女士对面,坐了下来,他和蔼看着她,说道“那么,我们能为你做些什么?斯茵坦女士?您都说了您侄子,一定要他原来钢笔,可是这个钢笔,已经不能找到了。”

“先生,我记得那个钢笔牌子。”

“唔,您可以自己去拜访这家公司,说您需要买他公司钢笔,我只能帮你到这里了,斯茵坦女士。”

我们难过的委托人,面容失望,带着后悔语气说着“是我不好,我真应该询问他,可是我怎么能知道,这一支钢笔,会带来无法挽回后果。”

“我真想去询问“康科贾比尔公司”他家钢笔是镶了金还是镀了银——”她一边抱怨着,一边脚步缓慢走向了客厅门。”

就在这时,我怀疑耳朵,是不是听错了,我的朋友,突然高声喝住了我们。

“斯坦茵伍德女士,我希望刚才没有吓到您,事实上,有点疑问需要弄清楚,您侄子钢笔是多久前购买?”

亚瑟羽一,态度突变,让我和她着实懵圈站在了原地,她说“不是购买,好像是他朋友送给他。”

“您能具体说说,钢笔有哪些特征吗?”

“十英寸,先生”

“红色吗?”

“我是那样认为,先生。”

“牌子是康科——贾比尔吗?”

“非常确定,我心想我换上一支崭新又便宜钢笔,还是要记住下牌子,我有放在台灯下观看,事后为了求近,才到肯特姆商店购买。”

下午,一点,我们会坐克斯雷出发的火车拜访您,现在您可以走了。

我送完这位悲伤的女士,回到楼上,我的朋友,站在窗前目送,这位女士离开,他抽完烟后,坐到了柳条椅子上。

一双细眉弯曲,额头浮现轻微纹理,睿眼紧闭,象及了一尊雕像,我知道他在思考,而在这种情况下,我是不敢打扰他的。

我坐在沙发上看起了报纸,时间流逝,我都忘记那里还有一个人,突然他开口,吓的我坐直了身体。

“小七,你了解康特贾比尔吗?”

“我——我可能知道一点儿,他钢笔销量,最近时间里,占据了整个艾思贝大陆市场,其他公司,纷纷挖掘其中缘由,敢怒不敢言。”

“很好,小七,报纸上第三栏信息,被你聪明读了一遍,我发表下观点,实际上来说,这种钢笔不完全只拥有美丽外表,来吸引大众眼光。”

“说事情前,还得插上一句题外话,一支钢笔组成,可以分为以下顺序,笔帽,笔杆,笔尖,其次是墨水。”

“有了这两样才能使我们书写,在我看来,这两样里有一件事情,从脑海里排除后,是非常显而易见,问题不在钢笔,而是墨水,麻烦帮我把书柜中间,第三排靠右边那本红册子拿来。

我虽没明白,但我也起身走到了书柜前,按他吩咐,找到了一本小红册子。

他放在膝盖上打开,手指熟悉翻到了第十页。

他边让我看边说“多数人认为钢笔最重要,是它本身材质,笔尖粗细,从而判定这支笔,是否能顺手又不失身份,却忽略了墨水。”

“这儿是我最近搜集资料,出于平时那点,微不足道习惯,“康科贾比尔”公司最能吸引我注意,莫过于墨水,用它写出来单词后是红色,有一股类似东方黄酒气味。”

“恰好是这气味,满足了艾思贝大陆及其它一些地方,上等人士胃口,坦率来说,我调查方向从这儿开始。”

“可真是有趣儿”我听完有点忍不住,想把这说法一口吞下,某些方面来说,却是有点儿天方夜谭。

“小七,我想,咱们有过对于奇怪,这个词多次争执,而我非常坚持,自己的看法,麻烦请你下楼,去街对面第三家店,拍一封电报,这个案子用得到,霍尔苏,电报内容是调查康特贾比尔。

我奉命离开房间,脚步轻快走到了街上,我一路想尝试着跟上我的朋友,不切实际空想去分析,起初是斯茵坦太太侄子,一定要那支钢笔,而那支钢笔,又是他朋友给他,最后这支钢笔,又是出自“康科贾比尔公司”。”

接着羽一非常重视气味,又接着果断调查,康科贾比尔,莫非这个人,在进行什么犯罪?

虽然短短几分钟里,复杂信息,犹如巨浪,扑向脑海,迅捷又消逝,但我还是认为,被什么蒙在了鼓里,不禁深叹了一口气,就当上一回傻子吧。

而霍尔苏,是羽一众多朋友里少见一位,他整天坐在阴暗的酒吧,鸦片所,或者睡在图瓦码头和那些社会阶级低等人士交谈,很多小道消息也从那里流传,他则负责提供,赚钱谋益。

我回来时,也没有想清楚,事情来龙去脉,带着疑惑打开客厅门,走到他面前,把回报递给了他。

他抽着烟读着“康科贾比尔,一八五二年出生,年轻时参加过反抗军,一八七四年,回到自己家乡康科德镇,久住了两年,一八七九年,创立“康科贾比尔公司”,公司目前所在地是康科镇,有自己主楼和加工厂以及一处酒厂。

我听完心里好奇问到“他有什么问题吗?”

“小七,现在十二点半,我们路上说。”

我们匆忙出门,坐上了克斯雷车站,下午一点的火车。

我的朋友,坐在我对面,看着我说道“小七,从实际情况来说,刚才电报里,弄清楚了一些事情。”

“咱们知道,康科贾比尔,参加反抗军后,在他家乡休息了两年,才创建了这间公司,他有一处酒厂和一处墨水加工厂,细推这些信息告诉了咱们。”

“他至今公司里产品,都由他自己一手制成一手出售,可理由是什么呢?他放着其他利益不赚,选择独自营销,这不符合经商逻辑。”

“往大方面来说,一旦出现失常,他救自己都来不及,从小方面来说他有自知之明,非常自信,没有人能够超越他。”

我不懂装懂说道“或许他不想公布自己秘密,选择了他愿意接受方式营销,羽一我认为你有点小题大做了。”

“那咱们再说说,为什么一定是黄酒?而不是威士忌,而不是伏特加,为什么一定是东方酒。”

我承认我朋友,提出这个问题的时候,我不知道怎么回答,而我确实在报纸上,所看到气味只有一种,且非常淡。

“小七,我非常相信自己推理,接下来会有事情发生,特别是斯茵坦太太家。”

我们按时到了格陵路352号,我意外看到,我们老朋友菲利逊,他站在门口询问着斯茵坦太太,她样子,比在我们那里时,更加悲伤,还有了恐惧。

我的朋友从马车上,迅速跳了下去,说道“小七,我们来迟了,快,加快脚步。”

菲利逊看到我们,也是非常惊讶,说道“哦!天啊,什么风,把你们吹来了,这只是一个失踪案。”

我的朋友,看着菲利逊说道“你们,已经搜查现场了吗?”

“还没,我们也是刚到。我接到这位女士的报案说,她亲爱的侄子,在她拜访过您后,回来时发现人不见了。”

我的朋友满意点了点头,左手打了一个响指,提高声量讽刺道“菲利逊,祝贺你离开贵族身份。”

说完他走进了房子,进入到了房子里面,他突然拿出了放大镜,对着自己皮鞋晃了晃。

然后才进入房间,这件房间很整齐,房顶中间,挂着一盏吊灯,轮廓象一棵倒着生长而出老树,八个分开铁片末尾处,各自放着一个铁盘和白色蜡烛。

铁片与中间铁杆链接部分,有一颗一颗小珠子,串成暗白色珠链,不仔细看,以为是一条一条绳子。

房间四面,分别摆放暗黄色木制衣柜,书柜,书桌,还有一张单人床。

东面书桌上方,开着一扇窗,淡蓝色带花纹窗帘,分散在两边,淡黄色墙纸贴满墙壁。

南面和西面墙壁上,挂满了艺术家们画像,使空间显得很密集,而地板上灰色,手工地毯花纹,分开扩散,又让密集感减少了很多。

我的朋友,走到了书桌前,寻找着什么东西,他仔细看了看桌面,又认真检查了抽屉,才说道“怪了!怪了!被带走了!”

我没明白带着疑惑说“你在找什么?”

“小七!墨水!墨水被带走了!”

“你为什么要寻找墨水?不是该找人吗?”

“不用质疑我,朋友,我们来迟了,让我瞧瞧,一定还能找到其他线索。”

他锐利眼睛快速巡视房间四周,他想到了什么,走到了书柜前,大声喊道“斯茵坦太太!”

菲利逊和斯茵坦太太听到后,一起快步走了进来,没太明白表情看着亚瑟羽一。

他不耐烦面容,冲着斯茵坦太太喊道“钥匙,给我钥匙!”

斯茵坦太太手忙脚乱,浑身上下找了许久,才把钥匙送到他手上,瞪眼看着,全然一副迷惑不解的神情,而我和菲利逊也呆若木鸡,你望望我,我瞧瞧你。

只望见他打开了书柜玻璃门,精准从里面拿出一本,皮质浅黄色,手掌大小笔记本,随后用手指快速翻阅着,突然他表情非常高兴说道“哈!找到了,很好,现在我们需要回布特街。”

菲利逊异常小声问道“亚瑟羽一先生,这个笔记本,跟失踪的人,有什么联系吗?你知道,他为什么失踪对吧?”

他停止了脚步,转过头注视菲利逊,表情傲慢嘴里带着讽刺说道“前一秒还称赞你脱离了贵族,后一刻又认为还是个愚者。

“不妨,请你好好检查,进门后第四处脚步位置,你会欣喜若狂,发现了一丝无趣的寻人线索,是一滴泥土,它湿润又黏稠,黑色里掺杂几粒细沙。”

“而据我所知,只有女王路,旁边哈瑞兄弟服装工厂,附近会有这样泥土,不巧上个星期一,还在那里抽了一根烟,你只管前去,一定还能找到,放在街边生锈垃圾桶盖上烟头,牌子是白克德。”

菲利逊听完后,结结巴巴地,脸涨得通红,恨不能反驳,他明白自己该做什么后,一溜烟消失在我们眼前,好像有听见他回声说“非常感谢,我们回见!”

没过多久,我们也回到了布特街,客厅里亚瑟羽一,坐在南面化学桌前转椅上,专心用显微镜分析着笔记本里,那支钢笔写出后的单词。

我直到现在脑子才算开了一点窍,斯茵坦太太侄子失踪,一定和那支钢笔,有不可推脱关系,也就是说亚瑟羽一,并不是理论家,而是实践家。

“小七,我认为你是在发呆,”他转过头坐在转椅上说道。

我吐了吐舌头说“发呆和想问题有什么不一样吗?”

“一般认为,看着眼前景象毫无目的思考,可以说成是发呆,而通过观察捕捉蛛丝马迹后,把不该有和该有东西,仔细区分,一步一步筛选,进行拼凑,可以说成简单的思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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