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九十二章 为国足争先一千年(1/2)

作者:边度

大唐:我在长安开酒馆第一百九十二章 为国足争先一千年

蹴鞠,又被称之为蹴蹋鞠、蹴球、蹴圆,源自于春秋战国时期齐国。

蹴鞠本质是指用脚蹴、蹋、踢皮球的活动,有些类似于足球。

但注意,只是类似,实际上,蹴鞠和足球并没有本质上的关系。

在真正的蹴鞠比赛中,蹴鞠倒更像是橄榄球,可以用手带球冲撞,发展至大唐后,又变成了类似于排球的比赛,中间有网,网上有窟窿,以进洞多者为获胜的一方。

而足球起源于早期国外,战争时期,战胜的一方将战败俘虏的脑袋砍下来当成球踢,由于过于血腥被一度禁制,之后随着时间的流逝,逐渐改良,才演变成早期的足球,并随之兴起,成为一大类别的体育比赛。

常昊前世就是个十足的球迷,但鉴于国家的队伍不太给力,时常感叹不已,如果古代的蹴鞠没有朝着奇怪的方向发展,国家足球何止如此凄惨。

眼下有了这么好的机会,常昊哪里肯放过。

这会儿可是大唐,第一个把敌人当成皮球踢的外国仔还没出现。

常昊不相信,足球提前一千多年出现在大唐,等到多少年之后,国家队还能被阿三仔和倭仔踢成筛子?

最关键的是,自己还能借着这个机会赚钱。

一举两得,何乐不为?

唐观这会儿还正沉浸在期待新式鞠球的情绪中,丝毫没有注意到神采飞扬的常昊。

“眼下最需要做的事情就是找人买制作的原材料。”

常昊抬手在唐观眼前晃了晃,让这位唐公子回过神:“你那边认识的人多,问问能不能找到价格合适的羊皮。”

唐观摇摇头,这才回过神:“羊皮?”

“对,羊皮。”

常昊点点头,给出肯定的答复。

按道理说,牛皮才是制作足球的最佳材料,只不过在古代耕牛极其重要,自古以来各朝各代都有律法明文规定,擅杀耕牛,犯禁者诛之。

大唐虽说废除了杀牛偿命的规定,但犯禁后还是免不了吃几年牢饭。

闻言,唐观眉头微皱,隐隐有些为难。

他认识的朋友大都是世家子弟,经商向来为这些世家子弟所不齿,更何况还是圈养牲畜。

思索良久,唐观还是如实说道:“若是少量羊皮还好说,可若是数量极大,就只能与突厥商人购买了。”

“突厥商人?”

常昊面露疑惑。

这一点,他倒是没有考虑到。

唐观稍稍点头,郑重其事道:“虽说大唐国土辽阔,但适合圈养羊的地方却不多,而突厥地处塞外,草原辽阔,最适宜放养羊马。”

约莫是担心常昊不了解,唐观还特地多说了一句:“虽说大唐与突厥不合,但有通关文牒的商人却能往来于两国之间。”

得到这样一个答案,常昊若有所思点点头:“也行。”

“你能不能帮我找找在长安城里的突厥商人,我想要跟对方当面聊聊。”

“没问题。”

唐观轻轻松了口气,拍着胸口保证下来。

他好歹也是城中数一数二的世家子弟,这点事情完全不在话下。

“最迟明天下午,我就可以找到人。”

“多谢。”

常昊起身拱手,态度客气。

见状,唐观赶忙起身回礼,比常昊还要客气。

此行目的达到,常昊旋即告辞准备离开,唐观本来还想留着常昊多聊聊,毕竟他现在可是陛下亲命的门下省典仪,能从常昊这边多得到一些消息,奏本上也就能写的好看一点。

他总不能在奏本上写“常昊登门拜访,意欲采购羊皮制作鞠球”这种话。

否则,只要他敢写,根本用不着上奏,父亲就能把他抽的摸不着北。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

关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