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年代了,还玩虐文那一套呢第140章 朕已阅跪安吧
“我很守男德的,从来没有跟别人暧昧不清过,也没有被别的女人染指过,我的身体和我的心都是干净的。”白君越也想起那些烂桃花,心里更加紧张,唯恐程珊珊误会什么了。 程珊珊想起他连五姑娘都没有过,心里真的很开心。 跟白君越在一起,她真的是占了很大的便宜了。 虽然自己长的也不差,但绝对不是绝色的美人,但白君越就不同了,他长的真好看,基本上都长在了她的审美点上。 关键是人家真的很干净啊。 她微微欠身,在他唇边落下一吻说:“老公,不用这么紧张。 只要你没有干什么对不起我的事儿,我就不会放弃你。” “老婆请放心,我不会给你机会让你放弃我。” 程珊珊又笑了起来,这人给的情绪价值满满,十佳好男人。 两人说说笑笑,白君越终于松了一口气。 好不容易追回来的老婆,他可不能把老婆给弄丢了。 程珊珊跟他说起了正事:“我们搬回江城吧?” 凤溪镇没有做旅游景点之前,那地方很适合养老。 现在显然已经不适合了,人流量太大了。 人流量越大,不安全因素也越多。 小宝越来越大,精力又好,跑的也快,万一张妈一个没看住,他偷偷跑出去了,遇到了拐子怎么办? 白君越听说要回江城住,当然没有反对,直接问:“那我们回老宅住,还是到浅水湾住?又或者你喜欢哪里,只要你喜欢我都可以。” 程珊珊想了想,觉得还是不要回老宅。 虽然陈青梅跟老太太对她都很好,但是远香近臭的道理她还是知道的。 偶尔聚在一起说说笑笑,联络联络感情都还好,要是以后天天住在一起,他们又需要再经历一遍磨合。 毕竟每个人的生活习惯不同,说话方式不同,别到时候出现了摩擦,又让白君越夹在中间做难。 住到浅水湾吧,每周可以回老宅一次。 浅水湾的房子够大,张妈带着小宝住过来完全可以。 白君越也不含糊,立刻联系家政公司的人去上门打扫。 儿童房该添的东西添一添,他们就可以拎包入住了。 之前两人在这里住过一段时间,屋里什么都不缺。 也不需要重新装修,因为白君越装修的时候,就是按照程珊珊的喜好来装的,程珊珊很喜欢。 他们选了个日子搬回去。 陈青梅心里多少是有些埋怨的。 她跟程珊珊说:“你们既然已经决定回江城住,怎么不住到老宅里来?住在一起我们看小宝也方便。” “妈妈,你是要做公益事业的人,是要造福社会的人,如果让你天天带着小宝,那你还怎么去做公益? 难道你要为了小宝放弃自己好不容易拿起来的事业?” 陈青梅提听到她提到自己的公益事业,认真地点了点头说:“也对,我不能放弃自己的事业。可我还是感觉你在敷衍我。” “没有的事,真没有。” 陈青梅狐疑地看向她:“真的没有吗?那你不也在搞事业吗?你怎么能一边搞事业,一边带小宝的?” 程珊珊一时语塞,感觉她这个单纯的婆婆长出脑子来了,尴尬地摸了摸鼻子说:“妈,其实那不过是我的推辞,实际上是我们都需要有自由的空间。 我们一大家子住在一起的话,到底有些不自在,万一撞见什么不该撞见的,那得多尴尬是不是?” 陈青梅想到了他们老夫老妻的相处日常。 家里那老东西现在是不定期发疯,有时候出差回来,见面就啃,还有一次被做饭的阿姨给瞧见了。 有时候她刚换好衣服下楼,他就把她扛回楼上,酱酱酿酿。 那老东西现在腿也不疼了,腰也不酸了。 呸,那个老不要脸的。 不过说真的,万一儿子和儿媳在家里,撞见了似乎确实挺尴尬的。 “算了,现在年轻人都喜欢自由,那就算了吧,我也不强求了,大家都舒心就好。 你们隔一段时间带着小宝回来吃顿饭也好,不住在一起就不住吧,你高兴就成。”陈青梅轻咳了一声。 程珊珊尴尬地笑了笑。 刚刚她明明看到婆婆脸上一闪而过的羞恼,几十岁的人了竟然还有小女儿家的姿态,真是难得。 但凡她长的丑一点,都显得十分油腻。 可到底岁月从不败美人。 不愧是能生出白家姐弟三人的女人,真美。 程媛媛的好友圈又更新了。 最新的好友圈配图是一只大手托着一只小手,文案:母子平安。 程珊珊看到这条好友圈有些意外,自从年后程媛媛出国之后,很久都没有更新好友圈了。 她也没有她任何消息,没想到生孩子去了。 她挑眉看着那只小手,确实是初生婴儿的手没错,而托住婴儿手的那只手她也认识,是程媛媛没错。 这好友圈又是仅她能见吗? 程珊珊想起原着中,程媛媛的惯用手段,就是让女主误会。 每次的招数都一样,但很好用。 可她不觉得陆元柏会同意跟程媛媛生孩子。 在原着中,陆元柏对女主死心塌地,根本就不可能跟别的女人生孩子。 因为作者为了把男女主绑死,有一个很没人性的设定,那就是男主只有对着女主的时候才行,对别的女人不行。 所以,程媛媛这孩子是怎么来的? 如果他们真能在一起,她倒是希望两人锁死,以后不要再出来祸害别人了。 毕竟她是真不想再跟他们有什么纠缠。 之前,她还想着让小宝以后继承陆家的家产,可现在她不这么想了。 他们自己发展的已经很好了,又有白家做靠山,他们早就实现了财富自由,何必再小宝去陆家当牛做马? 而且小宝成长的过程,是白君越在陪伴,凭什么让陆元柏捡个现成的儿子? 想到孩子,程珊珊不得不服,果然是男主的儿子。 从小就异常聪明,才一岁半连话都说不清楚的年纪,就对学习有了异常的兴趣。 她每天都要花很长的时间,跟他一起看字卡。 他的记性特别好,基本上教一遍就能记住,第二天可能会忘,但只要再重复一遍,就能够形成了永久的记忆。 她知道学了就忘是人的正常反应,一般人需要经过遗忘复习,再遗忘再复习,然后才能形成永久记忆。 但小宝显然比普通人要少一道工序,现在看起来还不显眼,等到以后念书就知道这有多逆天了。 虽然他不是过目不忘,但这个技能也算是满分了。 再怎么厉害的天赋,也要进行系统的学习。 虽然有话说在天赋面前努力不值得一提,但没有人说有天赋就不需要学习。 就像方芳一样,她天赋再怎么高,没有进行系统学习之前,天赋根本就没有发挥的余地。 所以,再聪明的孩子,也需要不断的学习。 程珊珊想到自家儿子,然后朝婴儿床看了看,见小宝还在睡,干脆给程媛媛的好友圈发了条评论:朕已阅,跪安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