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36章 单独培训(1/2)

作者:孤照

官途无疆第1036章 单独培训

“宋处长,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和普通的党员干部有关系吗?要学习这个条例,为党和国家的事业选出合适的领导干部,这是组织部门的分内之事,你们不要搞无限制地扩大化。”</p>

“宋处长,我给你个面子,这次培训,我扩大到绿城东区各单位、各部门的一把手。”</p>

宋大礼此时,鼻子都差一点气歪!</p>

这个姓江的太狂了!听听,你讲的什么话?你给我面子?我们组织部下发的通知,谁敢不执行?</p>

组织部的文件,谁都得百分之百地不打折扣地执行!你现在居然说给我面子?!</p>

不能忍,根本不能忍!</p>

“江书记,你这么讲就不对了吧?选拔任用党政领导干部,不仅仅是高级领导干部,再小的单位也涉及到党政领导干部任用!”</p>

江寒此时打开了手机听筒,因为他看到会议室的人都把耳朵凑过来,那就干脆让大家听个够。</p>

通过与省委组织部人员的对话,让在座的班子成员们认识到,不管什么时候都要警惕和防止形式主义。</p>

“宋处长,我建议您再仔细读一遍《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里面的第四条明明确确地说明了本条例的适用范围。”</p>

“第四条说:本条例适用于选拔任用中共中央、全国人大常委会、国务院、全国政协、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国家监察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领导成员(不含正职)和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县级以上地方各级党委、人大常委会、政府、政协、纪委监委、法院、检察院及其工作部门领导成员或者机关内设机构担任领导职务的人员。”</p>

大家没想到,这个条例刚刚下发没多久,上面还没有组织培训呢,江寒就已经把条例的内容给背下来了!</p>

因为条例关系到每一个干部今后的升迁,也是今后用人的风向标,所以几乎每个党员干部都看了《条例》的内容。</p>

虽然《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条例》的单行本还没有发下来,但是各大党报都原文刊载了条例的内容。</p>

大家关心的内容都是提拔的资格,比如说提任县处级领导职务的,应当具有五年以上工龄和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提任县处级以上领导职务的,一般应当具有在下一级两个以上职位任职的经历,等等。</p>

因为这些内容与大家今后的成长进步息息相关。</p>

但很少有人关注到前面的几条,什么总则、原则、基本标准等等,不用看就知道。至于适用范围,大家更不会去关注。</p>

本条例适用的单位和机构,最小的也是县级。大家根本没有注意到这一点,包括很多组织系统的领导干部。</p>

“宋处长,机关就是机关,规则就是规则,机关不讲规则那就不叫机关。就如同文件,什么文件需要哪一级的领导看,这是规则。这个条例适用于县级以上,县级以下的,比如说乡镇就没有学习的必要了。”</p>

“江书记,《条例》的适用范围是县级以上,但没有说县级以下的党员干部不能学习,对不对?县级以下的党员干部他们学习之后,就知道提拔任用的条件,工作起来也有目标,对不对?”</p>

宋大礼还在据理力辩,根本不想在江寒面前失了面子,这个面子不仅仅是他宋大礼的,还是地方干部处的,更是省委组织部的。</p>

如果今天他败了,一定会传出去,到时候他可能真的是吃不了兜着走,丢了面子倒不太要紧,严重了会丢掉帽子。</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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