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elsa无尽之季Chapter 22 Maleficent的头巾
他一拍马背,让arshallow走了起来。jack往前倾身,一脸期盼的看着她:“刚才的事,咱们能继续么?”
elsa双颊红得要滴血,一巴掌将他的脸推开:“不能!”
jack嘟起嘴,语气很是失望:“为什么不能?反正现在又没人打扰,我们正好——”
“别,”elsa给他一个警告的眼神,食指抵到他唇上,“你给我就此打住,后面的话就别说了。”
jack张嘴含住她的指尖,湿润的舌在肌肤上一卷。elsa倒抽一口气,刷的一下收回手,从口袋里掏出手帕,一个劲的擦被他舔过的地方:“你干什么!”
jack只是望着她一个劲的笑,又不要脸的凑上来,这次目标似乎是她的耳垂。elsa忍不住发出一声尖细的惊叫,身子一偏几乎落马,幸好被jack抱住肩膀拉了回来。elsa整张脸热得几乎散发出蒸汽来:“t!你少耍流氓!”
“怎么会是耍流氓呢?”jack还是嬉皮笑脸的,但好歹是坐直了身子,“亲爱的,这叫调情。”
elsa脸上苹果肌抽搐了两下,回身直视前方,不自觉的撅起了嘴。她能感觉到jack的视线停留在她脸上,周身散发出得意洋洋的气息。背后一阵暖意,他又要靠上来了,elsa赶紧转移话题,本想用调侃的语气,说出来却带着一小股酸味儿:“你看,路上随便来个毛贼都能认出你来,还给了供奉,你还说自己格格不入。你对天际比我要熟悉多了好么。”
jack顿住了,许久没有作声。elsa不由得回头看去,就见他脸上落了笑,竟显出些许沉郁的表情来。她眨眨眼,困惑的看着他,心想自己是不是说错了话:“jack……?”
冰灵垂眼看向她,浓密长睫在眸中投下意味不明的阴影。他打量她一会儿,随即别开眼,双目出神的望向远处:“elsa,他们记得的不是我。而是夜莺,是你身上这套护甲。”
elsa愣了愣,略犹豫的开口问道:“可是,你就是夜莺呀。刚才跟他对上暗语的是你,接钱的也是你,就算没有护甲,你也是夜莺啊。”
jack摇摇头,目光落到她身上,透着些忧伤和嘲讽:“正是如此——他们记得的是夜莺,是aleficent的使者,不是t。”
elsa张开嘴,却什么也没说出来,只发出了一声:“噢。”
她握住了他的手,无声的传递着自己的心意。jack唇角翘了翘,拇指抚摸着她的手背:“elsa,你知道夜莺护甲是用什么铸造而成的吗?”
elsa摇了摇头。jack看样子也不用她回答,自己继续往下说:“夜莺护甲是aleficent赐予她最忠诚的追随者的礼物,而这位魔神大人代表的是黄昏和阴影。”
他轻抚着elsa肩上皮甲黑如永夜的光滑表面:“夜莺护甲的材质是纯粹用阴影凝聚而成的,所以要修补或锤炼的话,只能用性质相近的虚空之盐。穿着夜莺甲的人能完全融入黑暗,而戴上面具和兜帽则会阻碍别人认出你的身份——换句话说,就算他们能听到你的声音,看到你的体型和动作,事后也很难记得起来。他们的印象里只会留下一个全身黑甲,毫无特征的人。这才是夜莺甲最主要的作用——隐匿身份。”
“这也是aleficent对其追随者的要求,”他看向她,眼神晦涩难明,“放弃面孔,放弃声音,放弃一切使你与众不同的特点,拥抱阴影,融入黑暗,直到你再也记不得自己是谁。这就是她对信徒的要求;要成为aleficent的宠儿,首先要成为一个彻彻底底的无名氏。”
elsa眉头微颦,疑惑的望着他:“可是,你很有名呀。不只是在公会内部,连裂谷城旅馆内的书里都提到过你的名字呢。”
jack自嘲的轻笑一声:“那是因为我不肯放弃自己的身份。这也是我跟aleficent大人意见不同的地方。”
elsa眉头无意中皱得更紧了,抬手摸了摸胸前的吊坠:“可是如果你跟她意见分歧的话,她为什么又会给你这个吊坠呢?难道这不是奖励吗?”
“的确是奖励,但这是我帮她做了另一件事情的报酬。”jack扶了扶她的鬓角,眼里透出明显的宠溺:“在成为夜莺之前,前任会长曾经给过我一个任务,去帝都收回一份从公会失窃的宝物。他没有告诉我宝物具体是什么,只是给了我一个人名,让我从这人手里把宝物拿回来。我本以为这个任务会很简单,但等我到了帝都,竟然一点关于这人的消息都打听不到;没人记得他的长相和名字,简直就像这人根本不存在一样。我在帝都待了一年时间,把赛洛迪尔行省走了个遍,什么有用的线索都没有,我当时都开始以为这是前任会长在耍我了。”
elsa忍不住道:“难怪你对帝都这么熟悉。”
jack刮了下她的鼻尖:“我年轻的时候是经常在两省之间来回跑的。总之,我找了很久,最后两手空空的回了帝都,打算处理掉在帝都的事务后,就回天际去。但我还是很不甘心,因为以前我经手的任务就没有失败过的;在动身前一天,我还在街道上游荡,居然就让我撞上了。”
“那人特别的奇怪,身上套着价值不菲的玻璃甲,尺寸明显过大,背上的弓一看就是精品,腰间的钱包也很鼓,但头上却包着一条灰不溜秋的头巾,跟其他的衣饰一点都不搭。重点是,他走在闹市中,却没有一个人能注意到他,就连边上探头探脑的几个小毛贼都对他视而不见!我实在是好奇,就跟了上去,没想到这人特别的难跟踪,明明前一刻他还在你面前的,下一刻他就在人群中消失了,明明这么古怪的打扮,我却得跑到人群中找上一回才能发现他。就好像这人身上带着什么东西,能让远距离的人察觉不到他的踪迹一样。”
“发现这点后我就想起来了,会长说过的宝物似乎就有这个功能。于是我追了上去,跟着他一直跑到个地下建筑里,没想到这家伙居然藏在黑暗兄弟会的废弃会所里,这可真是意想不到。要知道那个会所当时已经被毁坏得差不多了,有些地方连焦尸都没清理干净。我隐身过去把他制住,问他怎么能把自己的踪迹隐藏得这么好,然后他就笑了……你能相信吗?他笑了,笑得像个疯子一样,一点都不担心自己的安危;实际上,他看着我的样子就像是在看ara祭司一样,好像我是什么仁慈女神派来救赎他似的。”
“他说了自己的名字,的确是我要找的人;而他能隐藏踪迹,靠的是他那不起眼的灰头巾——aleficent本人的头巾,在第三纪元的时候被赛洛迪尔省的某个盗贼偷走了。她的头巾能隐藏佩戴者的身份,让见过的人失去关于此人的记忆。这就像是把夜莺甲放大了一千倍,隐匿的不仅是佩戴者的身体特征,而是将佩戴者的存在完全抹去。”
elsa瞪大了眼睛:“可这不是魔神的东西吗?这也能偷到?”
“魔神的东西没这么难搞到,”jack不以为意的摆摆手,“不然你以为凡世那些关于魔神宝物的传说哪来的?魔神真身虽然很少在凡世露面,但还是有过的,比如第二纪元的入侵,还有上个纪元的湮灭危机。”
elsa摇了摇头,一脸不敢置信的喃喃道:“你们这些盗贼都是不要命的疯子。”
jack笑起来,这回是真心的笑容:“噢,亲爱的,我就当你是在夸我好了。”
elsa不以为然的扁扁嘴:“然后呢?那人是怎么拿到头巾的?”
“他也是从别人那里偷来的,这头巾都不知道几次易手了,”jack耸耸肩,“当我说要头巾的时候,他简直要乐疯了。要不是他自己没法把头巾摘下来,他早就把这东西扔掉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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