异世界:开局俘虏女骑士第286章 不落要塞(二)
“加油!加油!!” “加油,杀了它,杀了它!” “吃了他们!快快!对就是那里,咬下去!” 乌尔巴兰的大斗兽场无论何时都是热火朝天。 你能在最高处的单独包厢中看到从容端坐的利齿贵族,能听到前排贵宾席上富甲一方的锐爪富豪加油助威,亦能与无数涨红脸的穷苦丰蹄来一场一夜暴富的豪赌。 运气好的话,偶尔还能目睹大萨满亲自给冠军角斗士颁发神血奖章。 只有在这里,四个阶级的兽人们才会不分血统贵贱,享受同等的快乐。 而为他们带去快乐的,自然是来自世界各地勇武的挑战者,他们带着黄金的面具,身着锃亮的钢铠,手持宝剑和盾牌与魔兽搏斗,用一身武艺换取名扬大陆的机会。 此刻的斗技场上,便是一支六人组成的队伍,迎战一头饥肠辘辘的巨角魔犬。 “傻子别愣着,快去顶住它的攻击!” 被称为傻子的壮实青年嗯了一声,毫不犹豫的举起千疮百孔的木盾扑向魔犬的正面。 咔啦! 强有力的下颚不出意外的将盾牌咬烂,一颗颗长满倒钩渗人犬齿咬穿傻子的臂膀,鲜血淋漓。 “趁现在,我们上!” 一时间,手持金剑的兜帽剑士、花枝招展的女魔法师、冷静矫健的狼人少年与另外两个穿着破烂的男人一齐上前。 凌厉的剑光与悠扬的咏唱充斥斗技场,短短片刻,就将被傻子拖住的魔犬乱刀分尸。 四周的看台上,雷鸣般的呼声顿时响起。 “干的漂亮,傻子!!” “哈哈,我就知道有这家伙在,准能赢!” “操!操!操!怎么又是这个白痴,他为什么还不死?” “见鬼,又输完了。唉,下次就押傻子吧。” 赢家的欢声与输家的怒骂混杂在一块,一浪高过一浪。 傻子昂着脸对着看台上观众们憨憨傻笑了一会儿,便捂着血肉模糊的肩膀一瘸一拐的走下表演区。 角斗士休息室。 几个兽人士兵给傻子与另外两个穿着破烂的奴隶重新戴上脚镣,态度趾高气昂。 “待会儿吃饭,每个人只有一份,不准多拿,明白吗?我是在和你说话,傻子,明白吗?” 脸色苍白的傻子连忙用力点头,他之前可为这事挨过不少打,随即用期盼的眼神看向兽人士兵。 那士兵撇了撇嘴,随手取出一卷绷带,看了两眼,故意往高一抛。 “自己裹着,晚上还有一场。” 傻子的手臂血肉淋漓自然不可能接的住。绷带落到地面,立刻沾满了脏污和灰尘。 他连忙捡起来,在衣服上擦了擦,又吹了吹,冲着士兵憨憨一笑: “谢谢,谢谢。” 兽人士兵嫌恶的瞥了他一眼,招呼着同僚们准备离开。 却在这时,一阵轻松的对话声传了进来。 “诶~你真会说话~该不会和对每个女孩子都是这样的吧?” “怎么会?我的每句话都是发自内心!像您这样美丽动人、实力强大的魔法师小姐恐怕整个奇兰都找不出第二个!” 银铃般悦耳的笑声越来越近,最终闯入休息室。 是刚才与傻子同队的另外三人,带着兜帽的剑士、俏丽的女魔法师以及跟在他们身后,冷着脸一言不发的狼人少年。 他们需要参加谢场仪式,所以晚了一步。 刚准备出去的兽人士兵们慌忙站定,神色恭敬: “三位客人,你们的休息室不在这,请跟我来。” 其中某个同样是狼族的士兵更是躬身伏到狼人少年耳旁: “少爷,您跟属下说好的不会参加死斗的,要是出事了,您让属下怎么和老爷交代?” 可狼人少年充耳不闻,兀自找了张椅子坐下,根本不理会周围脏乱的环境和滂臭的空气。 兜帽剑士和少女法师也各自找了个角落,显然没有听从安排的打算。 兽人士兵们面面相觑,只得退出房间。 不久,各色冒着热气的烤肉和新鲜的马奶酒被端进逼仄的休息室。一共是三份,自然送给三位贵客的。 而傻子他们三人的面前只有一盆杂碎。 两个奴隶连忙争抢着上前,大快朵颐。 傻子也很饿,可手臂重伤的他无法参与争抢,只能眨巴眼望着过锅里的吃食越来越少。 他站起身,用没受伤的那只手拍了拍伙伴的后背。 “诶,留一点,留一点。” “滚开!你平常吃的还不够多吗?” 很难想象,就在刚才傻子还替他们扛下了魔犬的攻击。 但这就是比蒙所有奴隶角斗士的处境,大家自身难保,根本无暇顾及他人。 手臂耷拉了下来。 傻子坐回位置,望着角落中那位兜帽剑士一口肉一口酒大快朵颐的样子,馋的直咽口水。 他用力摇了摇头,这种时候越看就会越饿,晚上还有一场斗技,必须打起精神! 傻子苦着脸开始给自己处理伤口。 他的手法很笨拙,也不专业,该止血的地方没裹住,倒是疼得龇牙咧嘴 空空的肚子直叫唤,失血与饥饿让他的脸色显得格外苍白。 “拿着。” 一个冷漠的声音忽然响起。 随即,装着大碟的炖肉和满满一碗马奶酒的托盘,落在傻子面前。 傻子呆愣了片刻才反应过来,抬起头却只看到狼人少年推门离去的背影。 “你不要吃……” 砰! 门嘎吱一声合拢,连同他后半句话一起堵上。 傻子看着满满一大托盘的热腾美食,被魔犬咬烂手臂时都没吭过一声的他,突然觉得鼻子酸酸的。 奴隶又称贱民,位列神血四阶之外的阶级,被称为秽垢(faeces)。 在比蒙联邦秽垢是比丰蹄更加低等的人,或者更准确的说,他们根本不算人。 他们的身份世代相传,不能受教育、不可穿鞋,几乎没有社会地位。只被允许从事最肮脏下等的工作,例如清洁秽物、收拾尸体,再例如,成为大斗兽场的奴隶角斗士。 但和真正的挑战者不一样,作为是斗兽场的奴隶,他们即便赢了斗技也没有任何奖励,只会被更快的投入下一场角斗中。 他们不会武技也基本没什么战力,唯一的用处就是成为魔兽口中飞洒的血肉,激起观众们潮水般的喝彩与澎湃的荷尔蒙。 而来到这里的挑战者大都是为了高昂的奖金,自然都把傻子这样的笨蛋当成免费的肉盾来使用。 久而久之,其他奴隶都发现:这傻子来者不拒,战场上不管是谁的命令,只要让他上,他都会听从。 一个扭曲的共识就此达成——跟着傻子,相当于多了一条命! 也许是大半生中从未感受到过他人的善意,狼人少年这简简单单的举动,竟让傻子泪眼朦胧。 他昂着头,用力吸了吸鼻子,拾起一块腿肉就塞进嘴里,细细品味着这来之不易的小小幸福。 另外两个奴隶眼巴巴的望着,满脸的羡慕渴望难以压抑。 傻子停下动作,看着碗中的炖肉,熊脸褶在一起,纠结了许久,却将托盘双手递了出去。 “大家一起分了吧。” 两个奴隶皆是一愣,低着头在傻子的身边坐下。 逼仄冷酷的休息室内,似乎在这一瞬间也有了几分温度。 比蒙的大斗兽场,众星云集,人们能看到那些已经名垂青史或者即将名垂青史的英杰在这里留下自己的足迹; 比蒙的大斗兽场,残忍无情,人们看不到沙土中滴淌下落的斑斑血渍,听不到奴隶角斗士的挣扎求生的嚎啕。 只有极少的一部分极有天赋奴隶会被某位贵客看中买走培养成亲卫。 大多数人都会在某一天死在斗技中,或是掌声雷霆,或是无人关注,无论如何都是会死的。 傻子是乌尔巴兰一对秽垢夫妇的孩子,从小就被卖到斗兽场长大,从他十四岁第一次举起盾牌到现在,已经有五年了。 整整五年,以他在战场上扮演的角色,能活到现在堪称奇迹。 五年来,他目睹了无数同伴的离去,有的早上刚来,连名字都来不及问,下午便死在斗技中。 有的与他并肩作战,靠着傻子笨手笨脚的衬托获得贵客的垂青,脱离苦海。 傻子觉得那样也挺好,他知道自己没什么天赋,除了皮糙肉厚之外平平无奇,脑子又笨,除了当肉盾根本一无是处。 所以,如果自己的衬托能让伙伴离开这里,也是极好的。 当然,傻子也不是没想过:有一天自己会不会被哪位客人看中,哪怕不是作为护卫,就算是清洁工或者苦力也行,至少不用冒着生命危险,饥一顿饱一顿。 这并不是他一个人的想法,斗兽场的所有奴隶角斗士拼尽一切死里求生,为的就是这梦中的时刻。 “喂!” 是的, 为的就是眼前这一刻! 少女一身淡粉的短裙,抱着肩膀,抬起精致的小下巴居高临下。 “你是不是傻呀?他们这么对你,你还把食物分给他们?” 竟然是那个美丽的魔法师。 “你张望什么呀,我就是在和你说话,你!你!” 她伸出白玉般的手指戳了戳傻子的脑壳。 傻子从未和这么漂亮的女孩说过话,也从未想过对方居然会来找自己搭话,一时间紧张的支支吾吾:“咱…咱……” “咱什么咱啊?我看了你好几场比赛了,每次都冲在最前面,不怕死吗你?” 少女气势汹汹的样子,却不惹人讨厌,因为谁都能听出她话中的善意。 傻子知道这是个表现自己的绝佳机会,许多奴隶就是在赛后被挑战者们带走的。 如果回答的好,将自己力气大、抗揍之类的优点都说出来,把愚笨、吃得多的缺点藏起来,或许就能有机会让这个魔法师小姐带自己走。 只是很显然,有这种想法的不只有他一个人。 “小姐,我叫博巴卡,我在斗兽场历练了三年,剑术非常熟练,一定成为您的助力!” “我叫阿穆,刚才战斗中,您在咏唱时就是我在为您打掩护,您记得吗?” 两个奴隶啪的站起身,七嘴八舌的介绍起自己。 那副模样,又岂止是歇斯底里可以描述的。 傻子张着嘴,也想说些什么,却是一个字都挤不出来。 也是,自己本就没有聪明到可以侃侃而谈。 最终,他憨憨一笑,挠了挠头,只说出一句话: “不怕,大家没事就好。” 少女的眼睛微微睁大,对耳边嘈杂的自我介绍听而不闻,忽地朗声喊道: “赛巴斯!!” 砰! 门外即刻冲进来一个干练的老管家。 “大小姐,这两个无礼的贱民冲撞到您了吗?” 尖锐的斗气和杀意从赛巴斯的体表渗出,两个奴隶顿时吓得连连倒退。 少女指着傻子:“我就要他了,快去付钱!” 老管家一怔:“大小姐,恕在下直言,这个贱民毫无天赋,而且年纪也太大了,现在开始培养,别说【黄金骑士】,就连【大骑士】都未必能达到。” 少女黛眉一拧,指着傻子就像指着自己的所有物: “我不管,我就要他!” 赛巴斯苦下脸,看了眼脏兮兮体无完肤的傻子,沉默了许久,才开口道: “大小姐,就算您想买他,这贱民晚上还有一场斗技呢……” 言外之意很明显。 少女一听火冒三丈:“开什么玩笑!你看不到他身上的伤吗?再打一场肯定会死的?马上给我去取消掉!” “大小姐,可这是斗兽场的规定,我也……” “我不管,你给我想办法!”她一扭头,看都不看满脸苦涩的赛巴斯,如同一只被激起斗争心的小母鸡,俯视着傻子:“你的命现在是我的了,不准死,听到了吗?晚上那场比赛,我不管你用什么方式,给我活下去,听到了吗?” 没等到回应,少女就大步迈出休息室,那气势,显然是要去找主办方理论。 那一袭粉裙来如风,去如电,没给傻子一点喘息的机会。 “我不管你用什么方式,给我活下去……” 只有这句话深深的烙印在了傻子的脑海里。 他囫囵吞下剩余的食物,有生以来,傻子第一次对未来产生了期待。 鲜血不断从绷带的缝隙中溢出,傻子几乎感觉不到那条手臂的存在了。 可他依然站起身,缓缓地挺直了胸膛。 既然如此,那么不管多么难看,逃跑也好,求饶也罢,他也必须在接下来的那场斗技中活下来! 似乎是回答少女的话,又像是自我打气,傻子颤抖着声音: “听到了。” 角落中, 带着兜帽的剑士饮尽最后一口马奶酒。 他拍了拍着涨起的肚皮,对着上空满足的打了个酒嗝。 兜帽下,一双漆黑的瞳孔隐隐闪烁: “梅林,治好他。” ………… ………… “来看看,来看看!炼金药剂,治愈神术护符,保护魔杖,应有尽有!让你战无不胜,无忧无虑!” “来吧,来吧,这是奥菲斯帝国年轻杰出的诗人伏尔泰新谱写的宏伟史诗《不落要塞》!” “优质龙鳞制品,刚硬坚韧,无与伦比!让你在战斗中披荆斩棘!” 琳琅满目的商品摊位散布在广场上,热闹的叫卖声不绝于耳。 一行三人从冒险者公会中走出,为首的粉群少女摇晃着手指,声音清脆: “傻大个,从现在开始你就是【蔷薇之歌】的第三名正式成员,你的任务就是负责我的安全,在我咏唱魔法时挡下魔物的攻击,听到了吗?” 身后却没有回应,少女不悦地转过头,果然发现那个新来的又在看着脚下的新鞋,两只熊眼亮晶晶的。 少女噗嗤一笑,假装板起脸:“喂,你听到了吗?” 傻子连忙回神,使劲点头。 “我给你报了骑士训练班,从今天开始,你每天都要去,不准旷课,然后……” 少女的话语喋喋不休,傻子望着天空,思绪却有些飘忽。 这片天空以前有这么蓝吗? 咱,真的自由了吗? 这该不会是梦吧? 眼前的女孩笑颜如花,如果是梦,但愿永远不要醒来。 “重新做一下自我介绍,我叫薇薇安,他是赛巴斯,你的名字呢?” “名字?” 他愣住了,自记事起别人就一直叫他傻子,他以为那就是自己的名字。 见傻子神情低落,少女一阵局促不安,连忙安慰道: “没关系没关系,名字这种东西就是个代号,有没有无所谓的啦。” 她美眸一转:“要不我给你取一个吧,就叫……” 集市喧闹的叫卖声传进耳中,蓦然,薇薇安毫无犹豫的下了决定: “伏尔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