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60章 合作愉快(1/1)

作者:卿无邪

退亲后,我携千亿物资穿古代荒年第160章 合作愉快

沈清眨眨眼。 心中有些纳闷郑挽澜怎么突然间这么相信她了。 毕竟郑挽澜也不像容易同人交心之人,不然大舅怎会对她束手无策。 沈清就迟疑了这么一会儿功夫,郑挽澜便挑起眉:“怎么,你后悔了?” 沈清也挑眉:“我说过的话,什么时候都作数。” 郑挽澜轻笑:“好,那就这么定了。” 王琼看看郑挽澜,又看看沈清,有些好奇两人在说什么,只是她有些畏惧郑挽澜,也不敢多问。 董婧姝和陆佩华虽也不知道两人在说什么,但两人的好奇心都不强,也没打探的意思。 几人吃吃喝喝,唠唠家常,一顿饭很快便过去了。 饭后时间还早,郑挽澜特意留了下来,沈清见状便托董婧姝和陆佩华招待下王琼,领着郑挽澜到了她的院里。 两人在厅内坐下,郑挽澜便打开天窗说亮话了:“说说吧,这生意要怎么做,生产经营权虽是归你,我也有知情权,毕竟我要对我手下的人负责。” 沈清见状也开诚布公:“我也不瞒你,我自己手中便有不少生意,这标行开起来,便算不接其他生意,我也养得起这些人。我在山西有几家工坊和不少铺子,除了自家工人,另外签了契约的纺织工有三四千人,专门为我纺织细棉布,我如今在京中还有些多余的茶叶、金华酒和丝绸,山西恰巧缺这些。并且今年优质的棉花紧缺,江南的细棉布自然也价钱高涨,我在山西正好有十余万匹细棉布存货,另外辽东、西北之地的玛瑙玉石便宜,还有云南的翡翠,我打算做珠宝生意,也需要这些,只要咱们合作,他们可以立马有事干。” 这棉布也有优劣之分,粗绒棉布价低,品质也相对粗劣,细棉绒布的手感、质感都比粗绒棉布细腻得多,北方的棉花品质要好于南方,北方这几年少有种棉花的,优质的棉花自然紧缺。 她自去年从别人那里订购细棉麻布开始,就陆续让人加大生产量,原本清源几家大些的纺织作坊加一块不过有五六百名纺织工,到她离京时,已经发展到了有三四千名纺织工。 这么多纺织工如今每月能产出三万多匹棉布和两三千匹麻布,单一的色棉,娴熟的织工一日便能断出一匹布来,手快的甚至能织出一匹半,反倒是纺棉纱慢了些,百名织工约要配备一百二三十名纺纱工,不然她产量还要高些。 她前世买的十万吨皮棉,是优质的长绒棉,织出来的棉布品质,是这年头的短绒棉所比不上的。 沈进去年回清源后,她又让大哥陆续从别人那儿进了些棉花,但这只是打个幌子,她从背包里取了大量棉花混入其中,取了有一千吨,足够织布五十万匹。 如今她问人订购的细棉麻布,原材料都由她来提供,纺织工具不够也由她借用,就连房子不够她也廉价租借,这样织出的布,她给人每匹布结算一百五十文的工钱。 来京前她又弄了些长绒棉种子出来,让七里村的佃户先开始种长绒棉,因为她带的种子不多,也就够种几百亩的,待来年可以扩展成几千亩甚至上万亩,这样她以后就不怕没长绒棉用。 种这么多棉花也不用担心清源粮食不够,可以每年四月份先育棉花苗,五月份收割完麦子再移栽,到九月收完棉花又可以播种冬小麦,并不多耽误大家种粮。 所以那些佃户听说她要种棉花也很乐意,毕竟到时候她回购棉花是会付给佃户银子的,且比旁人收购棉花价高些,可比种其他农作物划算多了。 她山西工坊每月也就消耗千余匹棉布,如今她都存了有十余万匹细棉布了。 多余的棉布她也没卖,她前世还买了二十万箱纺织染料,虽有些是合成染料,但这年头的植物和矿石染料也多是提纯后研磨成干粉保存的,旁人也分辨不出她的染料有什么问题,她让大哥掩护弄了不少染料到她的染织坊,再让染工将多余的棉布都染了色。 京中今年的细棉布价格很高,单色棉价低者也要一两五钱银子一匹起步,价高者要二三两银子,越是品质好的,颜色越鲜亮的越贵。 她存下这些棉布,就是为了来京后能卖个好价钱。 郑挽澜若跟她合作,她正好让人带批江南的茶叶、金华酒和丝绸到山西售卖,多开两间铺子就是,再从山西将她的棉麻布存货运来京,除了那十余万匹色棉,还要带些本色细棉、麻布做包包用,这京中出产的细棉布一来价贵,二来品质她也看不上。 这批货带过来,卖掉的银子不仅够还胡老板的丝绸欠款,还能余些银子让人去采购玉石玛瑙原石。 郑挽澜点头:“既然是你投资,且你的商业计划还这么大,那股份我便不要,全部给你,你只要多给我手下开些工钱就是。” 沈清垂目轻笑,旋即又看向她:“那些人都是你手下,你若不当老板,他们怎会听我的?再则我说过,我开标行不是为了赚钱,便算要六成股,我也只为了经营决策权,往后标行的盈利我都拿出来给标客分红都行,我向来不会亏待自己的员工。” 郑挽澜深深看了沈清一眼,旋即笑道:“好,有魄力。” 她说着伸出手:“那么,合作愉快。” 沈清看了看郑挽澜伸出的手,旋即伸手握了上去,明亮的眼睛微弯:“合作愉快。” …… 次日放衙后,郑挽澜就将她手下的‘二把手’霍三,给领来了见沈清。 郑挽澜原本是打算让霍三去清源查沈清底细的,但见了秦彤玉之后,郑挽澜便让王小翠又通知霍三不必去了,沈清这才能见到他。 霍三今年二十有七,并非山贼出身,其父原本是个挺大的地主,且还是个武举人,但因其是庶出,在他二十岁那年,其父因病去世,他就被嫡母和两位嫡兄给赶出了家门。 霍三自幼便跟着父亲练就一身武艺,更难得的是他还念过几年书,识得不少字,他离家之后,便跟着一县官做马夫兼护卫。 只是那县官对其很抠门,且不将其当人看,郑挽澜在‘造反’之后,正好将他前东家那个贪官给杀了,却留了霍三一命,且将霍三给收服了。 霍三来见沈清时只穿着身鸦青色裋褐长裤,其身形精壮魁梧,须发浓密,眼神犀利,面部坚毅,一看就是个不好惹的。 沈清请这人坐下后,霍三看看坐在上首的郑挽澜,又看看右侧的沈清,脸色如同便秘一般:“听说……沈小姑娘要开标行?” 小郑侯在跟他开什么玩笑? 这娃娃有没有小郑侯一半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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