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一章凉州变化(1/2)

作者:杨氏良家子

汉末之并州匪政第五十一章凉州变化

皇宫文书一纸传出,凉州立即掀起了一场声势浩荡的清查叛逆行动。

但这次的清查,从一开始就显示出了极大的不同寻常。

那就是百姓腰杆挺得笔直。

孟承汉制,百姓见官是不需要跪地行礼的。就算张瑞是皇帝,官员们见到张瑞通常也只是拱手行礼。

这是时代的特点与后世大清还是有很大的不同的。

民告官也无需先挨一顿大板。

一切都按《孟律》行事。

如果细究起来,孟朝与后世封建王朝有这么大区别。最主要的原因是,孟朝罢黜了独尊儒术。

以法治国,而不是以礼治国。

在封建礼教下,民告官违反君君臣臣、父父子子的礼制。毕竟官员还有个称呼为“父母官”,百姓去告父母官,为了维护封建礼教,必须先打一顿板子。

但孟朝更崇尚依法治国。科举策论中一次次提及:“法无禁止即可为,法无授权即禁止”。

将官、民权力与权利严格进行定义。

所以当官员违法之后,百姓可以堂而皇之的前去更上一级状告。

孟朝是州、郡、县三级行政体制。

但在行政权力上非常有特点。那就是越级负责制,即一名官员的直属上一级领导,绝对没有权力罢免这名官员。

县级官员的任命并不出自郡一级,而是出自州一级。郡一级官员有权指导县级官员行政事务,但绝对无法罢免县令。有权罢免县令的是州一级官员。

同样郡守的任命也是出自朝廷,而非出自各州布政使。

这就使上下级之间没有明显的隶属关系。某位官员就无法搞一言堂。从而保证官员效命的是朝廷,而非某位官僚。

这明显是抄的后世天朝的制度,既避免了分权冗官,浪费效率。又给了官员权力,保证了忠诚。

这使得孟朝在凉州的官官相护情况大为减少。

县一级的官员犯法,只要去郡一级状告。郡级官员都会既厌恶,又无奈的赶紧处理。

因为县一级官员的名声、利益,并不关系郡级官员的升迁。

郡一级官员的考核,全看年底上计。而百姓上诉的处理情况,案件积压数量都会影响郡级官员的考核评价。

但倒是州一级官员会格外关注,哪位县令被状告,具体原因是什么,能否压下去。

这些县令是州布政使司任命的,他们的评价,贪腐情况,直接关系到廷议时两京十二州布政使的形象。

但偏偏州布政使对郡守没有多少约束力。尤其自太史慈通章之后,州、郡两级发生矛盾。中枢刑部、大理寺、督察院都会关注,兼听两方叙述经过。

这就导致州布政使没法通过强权压制住郡守一级。

张瑞想通过凉州形势观察一下孟朝官员的清廉情况,却没想到事情迅速演变成了对治国体系的考验。

百姓真的参与叛乱了,还无话可说。

可一旦含冤入狱,百姓就气势汹汹的带着状书去官衙状告官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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