千金聚散第二百九十二章 旺家女强变身败家婆娘
汤兰当然也不是以前那样的弱女子了,虽说马失前蹄招来破财之灾,但此时她的心气和脾性也完全不是从前的样子。
脾气上虽然各不相让,但毕竟男人的蛮力总是强于女人,汤兰被打的鼻青脸肿。
还不解气,李明又找到了代理律师的写字楼去破口大骂。
依然还不解气,后来他干脆直接找上李一曼的家里恐吓瞎闹,还砸坏了人家家里的一些东西。
李一曼何许人也?
岂能容一个冒冒失失又粗俗浅陋的中年油腻男人跑到家里来蛮横无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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不动声色,她直接就拨打了报警电话。
要说,李明这么一闹,该办的一些手续确实一时也办不了。
这给汤兰造成了更多被动,当然,李一曼要想马上拿回本息,自然也变得没那么省心了。她想,李明现在就是一个筹码,必须好好利用。
李明的父母来找汤兰,儿子被关在拘留所里,警察说了,私闯民宅又恐吓威胁,还损坏别人家里财物,这种情形,说重也重,说轻也轻,情节严重的可以定为刑事犯罪,处以三年一下徒刑……
“汤兰,你面子大,你去找找李一曼吧,只要她能谅解,损坏的东西我们该赔多少就赔多少,关键是李明不能因为这点小事招来牢狱之灾。”李明的母亲哭丧起那张老脸。
汤兰表情冷漠:“我还没报案呢,你们看看我这脸上身上的伤痕,干脆两个案子并起来,多判他一两年,省得他李明留在外面祸害家里祸害别人。”
几天后,李明在看守所里签下了全部该签的文件,包括他和汤兰的离婚协议书。
三室一厅的房子归汤兰,独生儿子抚养权归汤兰,理由是,毕竟房子是用我汤兰挣来的钱购置的,儿子从出生到现在,都是用我汤兰挣来的钱抚养长大的。
当然,李明也不是什么都没得到,汤兰把自己仅剩的六十五万现金全给了李明,算是两个人一刀两断的分手费。
所有这些,让李一曼签下了免于刑事追责的谅解书,让李明免遭被判几年的牢狱之灾。
李一曼,当然毫发无损,本金、利息、财产损失赔偿一样不少,尽收囊中。
经历这一回,汤兰除了仅剩一套三室一厅的房子,手头已经再也没有余钱。
钱虽然没有了,但是她那些能赚钱的销售网络还在,这些是她咬牙挺住的底气。
好在她的当机立断,没有在这场债务纠纷当中浪费太多精力。她这种悲壮色彩的跌倒,获得了很多知情人的同情和钦佩。生意上的那些朋友,都表现出会力挺她的豪情侠义。
但是,“继富往”已经彻底停工停产,没了产品,再有销售天赋也是无米之炊。
汤兰不想把做得熟门熟路的饲料生意停下来,但是,她又想不出用什么办法来长久维续这种生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