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主万岁第158章 有求必应
有求必应
沈风看到了什么?
透过门口那不到一米的高度,寺庙里,一个白衣赤足的青年,留着一个光溜溜的头,上面烙着六道戒疤,正盘膝坐在地上,一尘不染,身前放着一个牛头大的木鱼,手中一个木槌,不紧不慢的敲击着。
但这些不是重点,不足以让沈风发愣。而真正让沈风震惊的是,那个脸上带着一丝痞气的青年,嘴里斜斜的,正叼着一根烟。
一根香烟!
“发明?穿越?现代人?还是洞察人心?”
沈风脑海一时之间不知道冒出多少个念头,而后,他突然一动,身如泥鳅,嗖一下就从不到一米的高度,在他口中如同狗洞一样的洞口一跃而进,进入了寺庙。
“帮主!”
黄小天惊叫一声,就要跟着进去。突然,一道身影横加阻拦,一句话也不说,一拳就往黄小天身上轰过来。
黄小天想都来不及想,一拳同样硬轰上去,发出轰然的爆响,两人同时退开。
“你个混蛋,临时反水了不成?”
黄小天看见自己的对面是意料之中情理之外的撞钟和尚,不禁破口就要大骂,但是还没等他骂出口,黄小天突然发现撞钟和尚此时的模样,有些诡异。
只见他双目好像瞎了一般,全是白色,看上去恐怖异常。身上发出一丝呆板的气息,如同一个被人控制了的木偶,任人操纵!
黄小天刚想问话,突然双手一紧,低头一看,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撞钟和尚的两条眉毛,不知道什么时候变得长长的如同两条鞭子,居然无声无息的绑住了自己的双手,而自己丝毫没有察觉!
“吱吱吱吱”
撞钟和尚突然咧嘴一笑,发出一声声如同猴子的笑声,挠头抓耳,全是眼白的两只眼睛,死死的看着黄小天的方向,黄小天整个人都被瞪得毛骨悚然,身上的鸡皮疙瘩一大片一大片的涌现起来。
“居然是被附身了!”
沈风咕咚一下从狗洞一般狭窄的洞口钻了进去,原本只有一间房间大小的寺庙,突然在眼中无限放大。而里面的空间,也不断的跟着变大,本来已有一门之高的高度,突然变得像是天际一般,沈风自己,就是突然出现在不知道有多高的天际之上,四周一片碧蓝的景象,飘荡着无数白色的云朵。
神佛寺庙的内部,已经变成了另外一个小千世界!
“守护天使,天使之翼!”
沈风对突然而来的情景暗暗心惊,但是却没有丝毫慌乱,背后释放出来洁白宽大的羽翼,在空中盘旋着飞翔下来,举止之间,轻松淡然。
但是自始至终,白衣青年,却从来都没有看一眼沈风!哪怕是瞄一下,都没有!
沈风降落到地面,刷一下收起了别后宽大的羽翼,打量着四周,发现自己处在一个无边的广场上面,地面是用一些珍贵的大理石打造而成,光滑平整,有种一尘不染的感觉。广场的正东方的尽头,是一座寺庙,上面立着一只猴子的模样,跟外面看起来的神佛寺庙一模一样,又或许说,这才是真正的神佛寺庙。
“那个,来跟香烟来抽抽?”
沈风坐到白衣青年的正对面,看着青年嘴上的那跟香烟,还有空中飘荡着无比熟悉的丝丝烟味,简直快要让沈风完全陶醉进去。坐下来了才发现,这个敲打着木鱼,一脸痞气的白衣青年,居然刷的有点令人发指,几乎都比得上沈风至今见过的第一美男子,遗尘子。
白衣青年听了沈风的话,从怀中掏了一掏,掏出来一包红色的烟盒,还有一只黄色的打火机。
沈风眼神一亮,连忙从青年手中接过香烟和火机,如同接着世上最珍贵的宝贝。
“双喜哇,经典的双喜哇,还有这个打火机,太熟悉了啊。”
香烟是六块五的软双,打火机是那种大街上随便都有得卖的货色,一块钱,上面还印着一些个火爆的比基尼洋妞。沈风记得还是年少的时候,就是看着这些比基尼女郎大流口水,还偷偷的不知道藏了多少个,放在一个谁也不知道的地方。
在地球上是孤身一人的孤儿仔沈风,穿越唯一的遗憾,是没有把那一堆珍藏的劣质打火机,带到神州大陆上来!
当然,有火没烟,就成了来到神州大陆上的有一个遗憾!
但是,此时,两样东西,都在这里聚集了,白衣青年就好像是上天派来的专属愿望之神,专门来弥补沈风的遗憾一般!
“谢了!”
沈风双手都有些颤抖,抽出一根香烟放在嘴里。
叮。
火机一声清脆的响动,一跟细小的火苗点燃出来,把烟头的位置嘶一下点燃,烧红了香烟的味道。
嘶。
沈风深深的吸了一口,手指熟练的把香烟夹在无名指和中指之间,那是他惯有的手势,很少人会这样子夹烟。久久,沈风才长长的吐出来一口浊气,烟雾弥漫在面前,显得有点乌烟瘴气的,让人看不清楚他的神色,是多么的怀念。
白衣青年此时也吐出来一口浊气,但是香烟却依旧停留在他的嘴角,不曾有半丝松动。袅袅上升的白烟,不曾把他的眼泪给熏出半滴。
显然,他也是一个老烟枪。
“哥也是来自地球?”
沈风惊叹,心中万千思绪,有一种他乡遇故知的悸动,忍不住的都想要上去抱一抱白衣青年了。
白衣青年并不理会沈风,一心放在敲木鱼上面,要是没有嘴上那根香烟挂着那里,怎么看都像是一个少年得道的高僧。
沈风也不在意,干脆半躺在地上,香烟一根接一根的抽着,耳中听着木鱼的敲击声,心神突然变得无比的宁静。
一些陈年往事,一些不忍心回想,一些刻意收起的记忆,突然破开了封印的恶魔一般,慢慢的流溢出来,荡漾在沈风的心间。
沈风的穿越,并不是真的就是坐在电脑前面莫名其妙的就发生了。那是一个大夏的热天,沈风用了一年多的时间,证明了自己所进行的事业,就是世人闻之色变的传销!折腾了那么久,身边的人都厌恶了他,但是最让他受不了的,是一起厮守了六年,就快到达七年之痒的女孩,突然决绝的离开了他。
那个曾经山盟海誓,乖巧的如同小孩子一样单纯的女孩,在社会摸爬滚打了几年后,终于成熟了,知道了,清楚了自己心中所想要的,了解了沈风不能给到她心中的所要的,走得那么绝然!
走得那么绝然!
沈风不知道到底是哪里牵绊了那个女孩,他也不想知道了,两个人的爱,如果参合了太多的现实,那就不是爱了,最终走到一起的,只能是婚姻。
但是那还是爱情么?
于是,那一晚伤心透顶了的沈风,终于意识到了,世上好像已经没有关心自己的人了,也没有自己需要关心的人了,他把身上所有仅剩的一百多块,买了几瓶二锅头,在百米多高的楼顶,一夜孤独,把从未尝试过的白酒,一下灌下去了两三斤的度量。
“爱情!现实!”
沈风大吼三声,从楼顶一跃而下!
思绪万千,脑海里突然回忆起那些尘封的记忆,沈风脸上闪烁着变幻的神色,时而青涩,时而感动,时而温馨,时而轻笑,但是到最后,通通化为悔恨,遗憾,可惜。
哎。
长叹一口气,沈风长长的吐出一口白烟,指间的香烟已经燃烧到了头,滚热的温度接触在手指上,他却依然不知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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