修仙:开局从药童开始第1195章 踏之而来
否则。
本座不同意。”
“此言有理,半途而退,夫人可不能不付出代价吧?”
见到此幕。
姚夫人也不意外。
对于这些贪婪无度的同道,她可是深有体会。
不过,她也不是相与的。
否则。
也妄为一代女魔头了。
姚夫人心里冷笑了一声,但表面依旧如同一举一动带着惊人的诱惑,水润的薄唇轻启道:
“代价!
要不本夫人自荐枕席,陪诸位共度良宵,以此向诸位赔罪可好?”
听闻此言。
一尊身形魁梧的魔君,眸中闪过一丝炙热之色,但一想到姚夫人的修炼的功法,那刻滚烫的心犹如被泼了一盆凉水般。
瞬间,他清醒过来。
‘好厉害的媚术!’
同样。
另外几位魔君,也在刹那之后,恢复了理智。
而后,其中一位魔君开口道:
“这等艳福,我等可享用不起。”
“还是来点实际的吧!”
“不错。”
“本君认为神血,便不错。”
“····”
闻言。
姚夫人也不恼,依旧举止优雅,轻言慢语,轻笑道:
“先前发心魔大誓,妾身怎么记得是有大敌在,共同进退。
如今大敌在哪里?”
“诸位,能否告诉妾身。”
不等几位魔君开口,姚夫人又继续道:
“对了,若是诸位继续与小女子耽搁下去的话,估计连口汤都喝不到了。”
“所以,还请诸位道友,好好思量一下,与妾身纠缠下去是否值得?”
“妾身言尽于此。”
话落。
姚夫人不在多言,直接向外走去。
同时。
她也在暗暗戒备着。
虽说有心魔大誓在前,但姚夫人也不敢保证,这几位肆意妄为的魔君,会不会头脑发昏,直接对她出手。
好在她的担心是多余的。
直到姚夫人走出此艘骨舟,那几位魔君都没有动手。
最后。
姚夫人化作一道粉红的流光,向禁忌古城方向飞去。
而那艘骨舟也没有多作停留,当即化作一道魔光,向天际尽头穿射而去。
所去方位,正是那道通天彻地的光柱所在。
同一时间。
禁忌海深处。
某座不为人知的洞窟内。
此时,正有一尊白发苍苍的老道,席地而坐,周身弥漫着浩荡的气息。
不错。
这位老道,正是程不争化身施展【遮天变】此门神通,变化而成。
而他面前漂浮着,一株株造型各异,五颜六色的灵草,灵药,以及一只只玉瓶。
一个个翡翠之色的光点,从诸多灵物上漂浮而出,朝着席地而坐身形枯瘦老道的周身汇聚而来。
少倾。
翡翠之色光点逐渐减少。
同时。
之前灵光盎然的灵草,灵药,以及玉瓶内的灵丹,也再无之前的神异。
也就在这时。
盘坐在地的程不争,缓缓地睁开了眼眸,一丝晶光在他眸中闪过,一闪即逝。
也在这一刻,究极秘术【造化补天术】,也悄然停止了运转。
同时,他周身蔓延而出的玄妙波动,也夏然而止。
紧接着。
神念内照。
此时,这尊化身内经脉,内腑,再无一丝裂缝。
而且此具化身的肉身,内腑,经脉的强度,也恢复到之前的巅峰之时。
换句话说,现在此具化身,可随时爆发出极限战力。
就连元婴本源也恢复了一小半。
境界也恢复到了元婴后期。
当然。
也仅仅是过了元婴后期的门槛。
距离此具化身巅峰之时,还有一段距离。
除非,程不争愿意在消耗大量的灵物,用造化补天术来弥补。
时间他倒是不缺···
可惜此具化身储物袋内的灵草,灵药,以及一些疗伤灵丹,已全部消耗完毕。
如今,此化身储物袋内的灵物,也只剩下奇珍灵物,以及一些法宝了。
至于奇珍灵物?
他可舍不得用来恢复。
反正!
此具化身已经恢复至元婴后期,多恢复一些,也不能增强多少战力?
为此消耗所剩的奇珍灵物,完全不值得。
毕竟。
天材地宝一级的灵物,又不是不能用究极秘术【造化补天术】来恢复此具化身的本源伤势。
因此。
程不争也不打算在闭关了。
念及此处。
他也不再犹豫,当即站起身来,而后屈指轻弹。
一抹金焰剑光滑落!
瞬间他面前宛如一堆枯草般的灵药,灵草,以及变成一摊黑乎乎的丹渣上,在金光闪动间···
霎时间!
剑光转化为一朵火焰铺展开来,覆盖在这些毫无价值,失去精华的灵药,灵草,以及丹渣上。
顷刻间。
一切痕迹,通通被焚化于虚无。
见状。
程不争宽大的衣袖内,伸出了一只筋骨分明,修长的大手,凌空虚压。
瞬间,熊熊燃烧的金色火焰,受到无形之力镇压,直接熄灭。
旋即。
程不争扫视了一眼此座洞府,清扫了一下痕迹后,毫不留念地向外大走去。
心念一动。
一道流光,从海地某座山脉,激射而出。
转眼见,漆黑无比的海底,再也瞧不见那一闪而逝的光芒。
于此用时。
平静的海面上,忽有波涛起伏。
巨浪掀起!
一道流光破海而出,冲天而起,直入九霄。
九霄云海中,一道流光凭空乍现。
光芒消散。
一尊白发老道伫立在无边云海中。
程不争扫视了一圈,忽然他的眸光凝聚在某一方位。
循着他的视线望去····
只见天际尽头,有一道通天光柱,冲破了九霄云海,直入天穹,久久不散。
这等伟岸的异像,程不争自然无法做到视若无睹。
念头涌动间。
程不争忽然想起,曾在监察殿某本古籍中记载的片段。
“这好像是某种先天灵物,出世的天兆?”
下一刻。
程不争的眉头却是不由的紧皱了起来。
若是换作平常,他早就立即动身了。
但现在程不争却是迟迟没有动作,好似有所忌惮一般。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