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1章 时间(1/2)

作者:意赅

无声的证言第271章 时间

齐宏宇没再开口说话,因为提出疑点之后,他就意识到以他们现在所掌握的这点信息,根本猜不出个所以然来。

别说猜中原因了,就是个笼统的可能正确的方向都得不出来。

他虽然很喜欢发散自己的思维去瞎猜,但这样毫无意义的猜测他同样也懒得动脑,便不加入他们的讨论了。

石羡玉同样如此。

不,他是除非什么事儿都做不了了,没得选,又或者被齐宏宇带偏,不知不觉中就跟着他瞎鸡儿动起了脑子,否则向来就不爱胡思乱想。

所以也就蔡臻和杨堃讨论的比较热切些,也让石羡玉隐隐觉得,这两个人或许没那么靠谱,这桩案子,更多的怕是还得靠自己。

“我记得,师兄当时主要也是靠的自己自证清白的?”石羡玉想到,便更觉得不能对蔡臻寄予太大的期望了。

当然,最基本的尊重还是要给的,他只是做好“自力更生”的觉悟而已。

也因他俩并不接话,不加入讨论当中,蔡臻和杨雄聊起也没大意思,几句没聊出个所以然来,也就都不吭声了。

涂山湖距离山邮确实不远,但开车怪绕的,他们反而花了点时间才抵达目的地。

下车时齐宏宇就在想,或许正因为绕,蔡臻开始才在电话里默认让他们走过去,在现场碰头的。

收敛心思,齐宏宇抬眼,看不到熟悉的警戒线,黑压压的一大片围观人群把视线遮挡的严严实实。

这情景并不出齐宏宇的意料,于是他径直上前,主动在前面开道,挤开了围观的人群,“护送”石羡玉三人挤了进去。

里边的民警自然认得跟在齐宏宇后边的蔡臻,立刻打了声招呼,并伸手将警戒线往上抬起,好让齐宏宇等人弯腰进来。

走进一看,基本没有熟面孔,齐宏宇就认得个法医,也就是蔡臻刚刚说的老肖,凃欣欣就职后单位给安排的师父。

齐宏宇便向他走去,便走便说:“老肖,好久不见了。”

老肖抬头,哦了一声,又低头继续看尸体:“哦。是你啊。”

态度比较冷淡,不过齐宏宇不以为意,他知道老肖干正事的时候就是这个模样,抽不出多少心思精力来,做什么都冷冷淡淡的。

但很快,老肖又一次抬起头看向齐宏宇,这次态度热切了许多,问:“对了老齐,听蔡姐说,你今天上午也收到了一具和这很像的尸体?”

“啊,对。”齐宏宇点头:“严格来讲,是我撞见的。受害人穿着一身熊本熊的人偶服,人偶服脑袋与身子处被大量502胶黏连,摘掉玩偶脑袋,见尸体无头,观脖颈伤势判断系被机械外力强行拔掉脑袋。

除去玩偶服,见无头尸仅着一条蓝色条纹平角内裤,体表,尤其小臂及腰腹部有大量徒手伤,判断系抵抗伤,肩头有两道压迹,伴表皮剥脱。”

齐宏宇本来并不打算说的那么详细的,但瞥了眼尸体之后,他决定细细的讲述,并从口袋里摸出了手机,开始翻找照片。

老肖愣住了,一两秒后才问道:“你说,你发现的那名死者,也穿着且仅穿着蓝色条纹平角内裤?”

齐宏宇回一句对,然后将手机递给老肖,并说:“款式一模一样,这应该不是巧合,我想,是凶手刻意让他们穿的一模一样的内裤,也不知道有什么目的。”

屏幕上展现出了他翻到的照片,拍的正是汪兴言的尸身。

老肖良久无言,半晌后才将手机还给齐宏宇,随后沉声问道:“方便透露下吗?尸检有什么发现?”

“方便,两案肯定要并案调查,我们双方自然该通力合作。”齐宏宇摆摆手说道,随后便告知他自己得出的结论:

“经尸表检查结合解剖,推测凶手遇害时间至案发时约十八至二十四小时,即上午九点许至下午三点之间,且为末次进餐后四至六小时,且看食糜疑似为小面,所以我倾向于认为他死于上午,末次进餐为早餐。

当然,也不完全排除中午乃至下午遇害的可能,或许他早餐吃的晚,遇害时又尚未进食午饭,也有可能。”

老肖微微皱眉说:“那,汪兴言与黄教授的遇害时间就不完全吻合了。

虽然也巧,黄教授遇害至今也恰好有十八到二十四小时之间,但现在是下午三点半许。也就是说,黄教授遇害的时间,应该是在昨天下午三点半到晚上九点半这个时间段内。”

“不……这不恰好吻合么?”齐宏宇说:“考虑到半小时左右的误差……下午三点左右,出现了短暂的吻合期。”

沉吟片刻,老肖颔首:“确实。两案作案手法一致,抛尸手法一致,尸体特征一致,基本能确定是同一人或同一伙人所为了。

那我想,他们作案的时间应该相对比较接近,这么说来,他们遇害的时间,应该就在昨天下午三点左右。”

“不好说,”齐宏宇并不赞同这个判断,摇头说:“作案人和作案时间没有直接关联,间隔几个小时也有可能。而且我更倾向于上午,因为尸体确实不那么新鲜。

当然,问题不大,我已将检材送去做离子浓度鉴定了,更为确切的遇害时间,很快就会出来。”

老肖轻轻颔首,又问道:“除了遇害时间外,其他方面呢?”

“没了。”

“蛤?”老肖呆了瞬间:“没了?不是吧?这线索也太少了。”

齐宏宇摇头说道:“获得的线索确实少的可怜。我想遗失的头颅是关键,上边或许有大量线索。如果我没猜错的话,只要找到脑袋,就能朝真相大进一步。”

老肖:“噢?”

齐宏宇说:“只是一种猜测——在多数同类案件当中,包括斩首、毁容、焚尸等,凶手砍下死者脑袋或者破坏受害人面容,往往不过泄愤、掩盖受害人身份与毁坏证据三种。”

略一顿,齐宏宇又接着说:“其中掩盖受害者身份,往往会同时伴随有毁坏指纹等举动。

尤其在当下这个信息社会,只要凶手的消息不是过分闭塞,不是文盲,那他基本都知道,对我们警方来说指纹比面容更方便确认一个人的身份。”

老肖颔首道:“懂了。所以,凶手砍去并刻意藏着受害人透露的目的,大概率并非是为了隐藏汪兴言和黄教授的身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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