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01章 献美(2/2)

作者:长生教主爱溜达

从狂飙开始独闯诸天第101章 献美

温大学士知道这些大概率都是天家血脉,在高兴之余,又感到极为震惊,陛下果然非同一般。

当即又联系扬州商人打算再买五个瘦马,谁知此时,京城内的“扬州瘦马”都卖脱销了。温大学士又问了好几个其他省的商人,瘦马同样卖脱销了。

温大学士心想看来和我有相同心思之人不在少数,于是咬了咬牙在扬州商人处一次性预定了十个“扬州瘦马”。

不过京师与扬州路途遥远,还得等一段时间。

温大学士之所以有这样的反应其实与大明妾室的地位有很大关系。

在大明妾室的地位其实很低,买卖妾室等同于买卖货物,无论娶妻还是买妾,都需要付出一定的财力,不同之处在于,娶妻时送出的被称为聘礼,而纳妾时送出的则被称为买妾之资。

同时妾室的婚礼要比正妻简单,更有甚者,直接一顶小轿抬进家门就完事了。

在明末时期,赠送美妾更是被当成官员攀附,结交上司的常用手段;明末时期甚至出现了专门培养训练、买卖妾室的产业链。

其中最为着名的便是“扬州瘦马”。(这里说明一下,“瘦马”指贫苦人家的女子,七八岁之时,被买去,养成后再高价卖出,这和商人低价买来瘦马,养肥后再高价卖出的经营方式一样。所以称这类女性为“瘦马”)扬州专门形成了专门养女子,用来给人做妾的产业链。俗称“养瘦马”。

其次,从社会地位上看。妾室基本不受法律保护,地位相当低。妾室作为家庭的私有财产,其几乎是半自由人的地位,完全可以被随意处置,不仅可以被任意打骂、驱逐。就算是被杀,

按照大明律和大清律令的规定,如果夫妻之间产生矛盾,丈夫将妻子打死,那是要被判处绞刑的。但如果打死的妾室,那顶多是杖刑一百,外加三年流放。

如果这个男子有钱有势,稍微打点一下,那就几乎不用受到什么刑罚。

可以说是“一日为妾,终身为奴”。

另一边,李伟还不知道因为自己的小小爱好,竟然影响了整合京城的瘦马市场。

不过招女入宫之事已经有一个多月的时间,朝中大臣都是鬼精鬼精的人物。

其中端疑早就被众人了然于胸。

以至于李伟最近发现,最近半个月来入宫之人,几乎全部都是准新车,显然是众臣特意为自己准备的。

……

李伟这边因为查抄了几十名巨贪,为了不浪费资源。李伟勉为其难的接收了一千多名样貌一流的年龄25岁以下的女子

(这些女子都是那被处理的三十几个家族里全部族人的娇妻、美妾、陪嫁丫鬟,俗话说的好,夫妻本是同林鸟,大难临头各自飞。因此李伟选择这些女子也是为不会有太大的后宫的安全问题。

毕竟,李伟即使在贪花爱美也不敢将这三十几个家族中的族女接到宫内,仇人天天待在宫内必生事端,虽说李伟有生命真源的恢复能力,不论是下毒,还是行刺都无法给李伟造成致命伤害,可自己的两后、三妃、皇子和公主之事普通人。难保她们不会因此受伤。),

这些女子和之前阉党案中的一百女子一起被李伟重新分配到了,新组建宫廷舞蹈队里。

一是为了锻炼众女的服从意识,磨练以前养尊处优的生活习气。

二是为了锻炼众女的柔韧性,塑造良好的体型。

三是这些女子在有舞蹈功底的不再少数,她们确实可以为单调的后宫生活增姿添彩。

最主要的是李伟定期在宫内举办舞蹈表演,才貌出色者会被直接选为选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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