穿成卡在皇帝心尖的小肥肉第 三百二十章 你为什么这么关心朕啊?
菜,章菜就是山上的一种野菜,这个季节还是很多的。
还有的是烤了吃了,他们很喜欢用火烤东西吃,这点和宋致还是很像的。
他们两个很节省,就连下货都没有舍得扔。
因为他们本来就是有些银钱的,加上他们卖野猪肉还赚了一些钱,所以,他们还特意买了些粮食回来,有糙米和黑面粉。
野猪毕竟很肥,所以,吃起来很腻,因此,他们喜欢用主食就着野猪肉和下货一起吃,这样能解腻,而且,也能省点肉和下货。
因为他们两个都是孤儿,从小就过惯了苦日子,所以,他们连别人都不愿意买的下货,都能吃得津津有味。
当然了,这也归功于他们两个从小就练就的好厨艺,不管是多么不起眼的食材,他们都总是能烹饪得很好吃。
由于野猪特别肥,所以,杜光客炼了很多油,炼油之后的猪油渣,他们也吃得很香。
或许,这就是穷人的快乐吧,有钱人是理解不了的。
他们用这些猪油炒菜,最后,还是剩了很多的,所以,他们吃了很久的猪肉,改善了生活之后,最后他们离开这里的时候,还带了好几罐猪油走。
这些油,应该也够他们用很久的了。
对于杜光客和车文蓝来说,这些猪油意味着他们在接下来的一段时间里,可以顿顿都有油星,而且还不用花钱。
省钱对于他们两个来说,就是王道。
和寒酸的杜光客和车文蓝比起来,慕容恪和楚福儿的日子就很好过了,他们两个想吃猪肉可比杜光客和车文蓝容易多了。
这天,慕容恪说他还想吃烤肉,所以,楚福儿就去集市上买来了各种食材,其中就有猪肉。
因为,慕容恪说他这回特别想吃猪肉,所以,楚福儿买的最多的食材就是猪肉了。
其实,他们自己都数不清楚这是他们到句城以来,菜,”楚福儿淡淡地回答道,“这是我今天在集市上发现的,还有这个,这个叫闪菜,你尝一下,味道还是不错的。”
“嗯,”慕容恪尝了一下,然后赞许地点点头,“还不错,不过,你怎么光吃菜,不吃肉啊?你难道不觉得烤熟的猪肉特别好吃吗?”
“你觉得好吃的话,那你就多吃点吧!”
“你这是怎么了啊?朕怎么觉得你的声音听起来很冷啊?”
“没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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